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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委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桥东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16:18:36  点击数:

  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4年9月22日至11月11日对张家口市桥东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23日向桥东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和建议。区委把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传达反馈意见,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常委会集体研究,制发了《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罗利民任组长,区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把巡视组反馈的五方面意见梳理细化为12个具体问题,由7名处级领导牵头,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时限节点,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5次协调调度会进行专项“会诊”,研究出台了53项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底到位。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巡视提出“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资金、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采取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归还挪用资金。对公益项目用地和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资金使用、公共财政投资工程进行了全面清理。2013年挤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47万元,2014年1月已经全部归还整改到位。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挪用的专项资金8400余万,采取销售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回笼资金的方式补回,销售工作全面启动;对财政局2013年挪用的支付保障房税金的专项资金636万元,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补缴,一方面协调税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减免。二是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跑办补办供地手续。对2013年惠民家园520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2.6万平方米,未批占地已处罚完毕,区政府已组卷上报市土地储备中心,此项工作一经市集中审核,即可完成。三是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对不符合条件违规配租的7户保障家庭已停止廉租住房保障,整改完毕5户,难以协调解决的2户已经启动司法程序进行清退。四是规范程序,严把审查关。指导制定并严格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低保审核分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针对巡视提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复参保、违规享受低保、企业选择性参保大排查、大检查。查出重复参保的在职人员217人,已全部改为一种参保形式;对退休重复领取资金的29人,全部停发并追回4万多元违规领取的资金。取消5户、11人违规享受的低保待遇。查实817家应参保企业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其中无在职人员的破产关闭企业200家),其中337家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企业347家。从5月11日开始,人社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选择性参保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照政策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过期未整改的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区民政局进一步把好参保关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新参保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信息的核实比对,坚决杜绝重复参保、选择性参保和违规享受低保现象的发生。

  (三)针对巡视提出“部分公共财政投资工程未按规定招标”的问题。以教育、城建、房管等部门为重点,组织全区涉及政府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对核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目前,城建局党委已对2011-2014年绿化和市政工程未进行招标的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分别对绿化处、市政处、荒山绿化处及正兴城建投资公司处以项目造价0.5%罚款,对下属部门4名未按规定走招投标程序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今年承担主城区总投资950万元绿化工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4月3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单位一把手在招标过程中全程回避。房管局2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栖凤谷一期未招投标已处罚完毕,手续齐全,惠民家园未进行招投标等待其他手续办理完毕,进行处罚备案。教育局成立了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涉及的建国路小学配套工程、桥东第一幼儿园回迁工程等2个招投标项目,全部严格履行招标手续。

  (四)针对巡视提出“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在企业任职领取薪酬、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采取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集中清理。认定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参股的领导干部10人,8人已退出企业,1人已登报待期限满后办理注销手续,1人因是在企业改制时职工集体参股,待企业49名股东联合签字后工商局办理退股手续。二是对插手工程问题全面检查。开展了全区大检查,一旦发现,坚决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法律自觉。三是对违规领取薪酬问题严肃处理。区纪委查实1名科级干部在企业任职违规领取津贴16800元,已由纪委责令其全部退还企业。四是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坚决查处。给予涉及相关问题的2名科级领导党纪处分。

  (五)针对巡视提出“反映司法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区委主要领导提议并要求政法系统召开政法系统整改动员大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正风肃纪、规范执法”作风整顿和“榜样就在身边”评选活动;完善制定《“坚定信仰、坚守法治、以民为本、执法为民”职业良知暂行规定》,建立《廉政回访卡制度》、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健全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以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以公开促公正。区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动员大会,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自查,梳理出了自查清单,形成了自查报告,并采用“走出去”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87条。截止目前,公安分局网上公开案件47起,法院公开案件裁判文书313件,并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网上进行了庭审直播,检察院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56条、法律文书25份。二是以能力促公正。全区政法系统坚持每周集中收听收看政法网络大讲堂,开展了推进司法公开问题等七项内容的研讨活动。检察院开展了廉政教育专题活动,法院党组与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安局对300余名民警、辅警集中进行了春训,政法委认真开展“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履职能力。三是以质量促公正。从政法各部门分别抽调一名办案能手,从律师事务所协调2名资深律师,组成7人案件评查检查工作小组,从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区政法各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当事人长期重复上访的案件,中央、省、市、区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政法部门挂帐督办的案件,超期未结的案件,执行案件超期未结,其他容易发生执法不公问题的案件等五个重点问题进行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政法干警利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司法腐败行为。四是以为民促公正。指导司法部门在全区推行了“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7家律师事务所的51名优秀律师进驻到全区55个社区(村)担任法律顾问,把公益性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今年以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70余人次,审核把关协议文书23件,举办专场法律讲座、参与普法活动22场,调解矛盾纠纷33件,为群众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此项工作被CCTV4《中国新闻》、新华社等宣传报道。五是以廉洁促公正。桥东法院制定了“党风廉政考评制度”,院党组与院分管领导及各庭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7份,同时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对存在问题案件的主办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共约谈4人、5次,对其中1名严重违反办案程序的法官进行了调查,全区政法干警受到警示触动。

  二、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五查五纠一清理一清查”活动,围绕领导干部占用公房、公务用车使用和滥发奖金的问题开展了大密度、高频率的明察暗访,力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一)针对巡视提出“清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对全区领导干部及所有部门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到底到位的整改,处级领导和66个科级单位共清退办公用房39间、793平米。经过整合归并,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坚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对18个单位的28部超标公务车辆全部进行封存。区委与单位街镇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如违规使用超标车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三是严肃问责。对巡视发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1名处级干部,及时责令其腾退了超标的办公用房,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名违规使用超标车的科级干部,区纪委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二)针对巡视提出“有的单位存在滥发奖金”的问题。采取两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滥发奖金、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全区各单位对2011-2014年滥发奖金、补贴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重点抽查了8个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滥发奖金问题,未发现情况。二是签订承诺书。各单位街镇向区委递交承诺书,保证过去未私设“小金库”,未滥发奖金、补贴,今后也不会出现类似问题,一旦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三、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不断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解决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巡视期间,坚持立行立改,率先研究出台了《桥东区委关于加强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的十五条规定》,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被省纪委在全省推广,力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以巡视工作为起点,上水平,上台阶。

  (一)针对巡视提出“区委履行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强化区委政治担当,带头肩负主体责任。从巡视组开展巡视以来,区委书记罗利民亲自组织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和文件精神共计13次,听取纪委监察局工作汇报17次,亲自批办信访件18件,就重要案件查办工作组织专门会议听取纪委工作汇报16次。全区开展廉政谈话2次,警示教育大会3次。二是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带头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把32项廉政任务落实到区委、政府班子及每位成员,落实到65个单位、街镇,组织全区处级领导采取听、查、评、析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了廉政责任落实到人;召开了全区落实两个责任动员大会,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街镇一把手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责任书,全面约束领导干部公务行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底到位。三是支持和关心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及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专门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增设了纪检监察室,在全区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全区现有编制中调剂5个编制充实到区纪委,配强了机构和办案力量。四是常委会坚决做到并要求街镇单位党委(党组)会每年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少于5次,今年已经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推进情况等进行专题研究。

  (二)针对巡视提出“纪委主要领导批办案件较少,纪委没有主动查办过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办案力量配备不足,案件查办及线索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信访件批办和案件查办力度。巡视期间,在巡视组的直接指导下,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大幅度提升,直查8个案件,处理乡科级干部5人。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对涉及科级及其以上干部的重要案件,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带头包案,加强督导,确保从初核、立案到结案依纪依规、快速办理。今年以来,受理来电来访42件次,纪委主要领导批办29件,批示案件占信访件总数的69%。初核案件线索25件,转立案9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人,涉及科级干部1人。三是规范办案流程。出台了《案件查办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案件线索筛选、初核、立案、查办、结案、审理等流程。制定了《加强案件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查办案件签字背书制度,每个案子成员向组长、组长向常委层层签定责任书,从领案到结案对责任不到位导致错案或办人情案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四是细化分解《十五条规定》。将区委《加强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的十五条规定》细化为八个方面32项监督清单,进一步明确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常态。

  四、在选人用人方面

  为严肃党纪政纪,强化纪律约束,针对1名科级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一案,在全区召开了警示教育、纪律整顿和廉政谈话大会,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全警示、全教育,并将教育谈话范围延伸至部分学校和社区、村,同时加大监督、检查、考察力度,坚决纠正疏于管理的问题。

  (一)针对巡视提出“针对干部疏于管理”的问题。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检查,形成监督氛围。由专项整改小组成员牵头,分系统在全区就出勤情况、工作纪律等开展了自查,组织20多名专业人员对全区干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1名带班不在岗领导、2名上班迟到人员在全区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责成做出深刻检查,对4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要求,堵塞漏洞。制定出台了《桥东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分措施,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公款吃喝等方面常态化监督和管理。三是严格考核,构建常态约束。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干部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的考核,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针对巡视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并科学规范。4月13日区委进行人事调整,经区委常委会票决,交流科级干部11名,免职科级干部3名,涉及岗位11个,在调整过程中完善了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5人小组会,健全完善了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纪要记录。二是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制度。区委组织部全程详实记载了每名干部选任过程中的动议、推荐、考察、任职等情况,并对干部调整的动议理由、职数核定等50余个具体项目进行逐一细化,分别列出详细的填写说明和记录要求,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环环相扣。三是严格履行任免程序。严把推荐、考察、提名、审批、公示、使用“六关”,严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并严格执行《桥东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及《桥东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说明》,坚持程序不变通、标准不走样,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科学、民主、规范。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在坚持《区委干部任免实行常委会票决的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市委《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制度》,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在动议阶段形成工作方案后,将干部调整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预审,经批复同意后启动考察程序,常委会讨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严格遵守了相关程序规定。

  五、针对巡视提出“在解决政府性债务率过高且呈上升趋势方面”存在的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和谋划长远相结合,在千方百计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的基础上,将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中心任务,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一是消化存量。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区负债单位进行全面统计和审计,进一步摸清债务数据,并备齐审计报告、合同等备查资料,核实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6.76亿元,今年以来通过偿付工程款减少5000万元,目前债务余额为16.26亿元。同时,积极向省债务处、市财政局争取一般债券和置换债券额度,以消化存量债务。目前已经向省财政厅争取当年到期债务置换债券1.5亿元,相关债券发行和置换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增收节支。一方面,通过税收堵漏挖潜等措施,结合办公用房和公车清理,盘活存量资产,千方百计增加可支配财力化解债务;另一方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将增加的、节省的资金用于抵偿债务或变现偿债。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政府性债务偿还管理办法》、《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关于对政府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的办法》等制度文件,确保政府性债务问题制度完善、有章可循。

  在削减存量的同时,把发展经济作为化解债务的根本,提出“补位提升二产”的经济发展思路。空港经济开发区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上海张江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在北方硅谷高科新城正式挂牌;高科技产业孵化园被批准为省级高科技产业孵化园;与上海张江、河北国控、上海久有、江苏广和等进行战略合作,创建起“创投基金+产业研究+创新服务”三位一体的融资体系,构建起“基金+项目”的平台经济模式,成立了规模近20亿元的产业基金,引进签约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这些高科技项目将引爆桥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领桥东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全市生物医药、新材料、数字新媒体等三大领域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为经济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不要任何借口、不要推卸责任”的坚定态度,继续认真搞好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制定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严格标准、卡紧时限、保证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和市委交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示时间为一个月(2015年7月16日至8月16日),联系电话:0313-4067558;电子信箱:zjkqdqxszgxx@126.com;邮政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1号,张家口市桥东区纪委(邮政编码075000)。

            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委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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