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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17 16:20:57  点击数: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中共辽宁省委书记 李希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严明党的纪律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党章党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上升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对党章党规的信仰和遵从本就该深印在每一名党员的脑海,何以需要唤醒?这是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给予的深刻昭示。那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忏悔时,无一例外地谈到忘记党员身份、党性观念不强、党纪党规意识淡漠。他们走上歧路就是从党章党规意识沉睡开始的,唤醒一些党员干部陷于沉睡的党章党规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要管党的治“本”之策。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住8700万党员,才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全面从严治党。如果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少数党员,那么大多数党员就可能处于脱管状态。长此以往,党员干部就会心存侥幸,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漠视党纪党规,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法律的标准,不能退到一般公民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使其自觉敬畏、遵守党章党规。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在全省党员中认真掀起学习党章党规的热潮,持续深入地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大学习、大讨论,引导党章党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沿,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党章党规要求每一名党员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必然靠加强纪律建设走向未来。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抓纪律作为治本之策,并挺在前沿,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事实证明,党纪党规松弛已成为党内的一大忧患。作风和腐败背后的问题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腐败分子违法犯罪都是先从违纪开始,最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也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为此,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意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二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知晓党纪党规、敬畏党纪党规、严守党纪党规,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三是坚持用党纪党规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强化违纪立案意识,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出现“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的现象;四是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是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教育挽救原则,区分情节轻重、行为性质,做到保护创新者、帮助失足者、惩治贪腐者,形成鼓励振兴、敢于担当、创业干事、遏制腐败的执纪导向。

  三、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地生根,积小成为大成,真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上。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是抓总的,提纲挈领的,带动全局的。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就牵住了“牛鼻子”。作为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治责任,是党章党纪的规定,是组织的重托,责任和使命之所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是书记的分内之事、必做之事,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辽宁省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挂帅又出征,通过约谈督促、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方式,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从省委一班人抓起,提出“八个带头、八个自觉”,强调省委一班人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大多数”。各级纪委也依据党章承担“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通过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执行纪律上。党章党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严惩腐败不动摇,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我们紧跟党中央反腐败的节奏和步伐,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量保持着两位数的同比上升率,较好地发挥了震慑作用。严惩腐败,要做到态度不变、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坚持零容忍,持续发力反腐败。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办案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坚持打“老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继续拍“苍蝇”,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惩腐的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同时注意严格程序,加强请示报告,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

  要坚持狠刹“四风”不懈怠。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党纪党规问题。虽然我们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坚决纠正“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要清醒看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四风”问题树倒根在,还不时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兴风作乱,在不少地方还是边改边犯,纠“四风”、改作风已经到了节骨眼上,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横下一条心来,坚决打赢反“四风”的持久战。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上。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紧织密,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法规制度关键在务实管用,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见度、可检查、可问责。要紧盯当前形势和任务,加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着力弥补权力监督制约不力的制度缺陷,坚持用制度约束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继续完善以“五大系统”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巡视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发挥巡视“利剑”震慑作用,逐步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建设从严治党灵魂工程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侯长安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要唤醒全党在新时期的党章党规意识。这一重要论述,直指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沉睡”的现状,把握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规律,抓住了全面从严党的思想根源,对于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铸牢党章党规意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灵魂工程

  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党章党规意识是党员对党章党规理解、认知、遵循、践行的综合表现。党章党规意识如何,决定着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当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存在不学习、不敬畏、不遵守、不维护党章党规的问题。有的不研读党章党规,入党以后就把党章束之高阁,忘记了入党誓言,对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理论道路、方针政策等不掌握不了解,心中一本糊涂账;有的不把党章党规约束当回事,不讲组织原则,不守党的纪律,脱离组织之外;有的不按党章党规确立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境界、追求目标和行为规范上降格以求;有的不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和义务,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司空见惯、听之任之,放弃了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政治责任,等等。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是党章党规意识淡薄,思想源头失守,精神家园荒漠,丢掉了党员安身立命的“总根子”。

  观念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是灵魂工程、基础工程。只有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才能将8700万党员的意志和力量统一到党的共同理想和目标上来并为之不懈奋斗;才能形成纪律严明、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为推进党的宏伟事业提供坚强保证;才能促使广大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接受纪律约束、抵制腐蚀风险,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把握新时期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基本要义

  党章党规凝聚了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内容博大精深。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把握基本要义,做到唤有所指、醒有所向。

  一要唤醒理想,擎信仰之旗。革命理想高于天。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对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作出了明确回答。唤醒党章党规意识,首先就要坚定马列主义信仰、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三个自信”,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二要唤醒忠诚,铸忠党之魂。忠诚于党是对党员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就要牢记共产党员这个第一身份,对党忠心耿耿,与党同心同德,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三要唤醒宗旨,怀为民之情。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就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前,尤其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来赢得民心,以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要唤醒真理,行求是之道。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所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就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精神,想问题、作决策都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研判形势,直面问题矛盾,把握客观规律,始终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五要唤醒规矩,守法纪之戒。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就要严守纪律、严循规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用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越法律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六要唤醒道德,修立世之本。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党员、干部的道德操守不是小事,而是关乎个人防线、党的作风、社会风气的大事。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就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立德、修德、践德,讲操守、重品性、崇正义、守诚信、树家风,始终坚守道德高地。七要唤醒义务,树先锋之范。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要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把党员八项义务作为座右铭,经常对照,认真履行,自觉做到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奉献在前,以更高的行为标准为人处世、从政用权、干事创业,争当时代先锋。八要唤醒责任,担应尽之责。党章对党的组织、纪检组织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有责必须担当。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就要把党章规定的职责作为天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前,特别是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在全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下大气力做好唤醒广大党员党章党规意识的工作

  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是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教育、管理、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努力在全党营造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规的浓厚氛围。

  (一)要持之以恒抓教育,使党章党规铭于心。思想意识的形成非一日之功,需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开展党章党规教育,贵在坚持、重在实效。要克服简单、空洞、呆板和“一阵风”的教育方式,对症下药、循序善诱、久久为功、潜移默化。湖北今年在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将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作为必修课,根据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分层分类施教,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打动人、教育人、警醒人,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灵魂深处受到触动,取得了好的效果。榜样的表率垂范,是最有说服力的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党章党规作为标尺,经常比照、正心修身,细照笃行、知行合一,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

  (二)要严字当头抓管理,使党章党规践于行。按照党章党规要求,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是各级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切实抓出常态、抓出习惯、抓出自觉,使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落地生根。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成为锤炼党章党规意识的重要平台。要把好选人用人关,把党章党规意识强不强、党性修养纯不纯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先决条件,以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党章党规意识的强化。

  (三)要动辄则咎抓监督,使党章党规立于威。高压线带电,人们才不敢触碰。党章党规意识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党章党规的效力和权威。只有强化党章党规的执行力,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才能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党章党规面前人人平等,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动辄则咎,“露头就打”,决不让党章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王蒙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明纪律、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2012年11月习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纪律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只有从思想深处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使党员干部将党章党规熟记于心,并转化为自觉遵守的内在动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近年来,厦门市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积极营造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党章党纪党性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学计划,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市委常委会带头专题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以“七个有之”为鉴戒,在市委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充分运用党课教育、专题研讨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和纪律的学习。三是全面推行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教育、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等制度,先后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定20多项纪律要求,并在媒体公布,形成浓厚的纪律约束氛围。

  二、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实践告诉我们,脱离党内监督,一些党员干部律己用权时就会把底线调低,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只有通过有力有效的党内监督,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努力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露出苗头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一方面,注重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工作规则,实行重大问题表决制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形成较完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实行干部考察“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2014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6195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共抽查211人次,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63人迅速督促改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裸官”任职岗位的管理规定,摸底清理市管干部4名,处科级干部19名。在全省率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制定廉政防控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实现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处理,给党员干部以及时警醒触动,让其幡然醒悟,记起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把自己的行为归位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去年,对2起市管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今年,针对某职能部门“一把手”未经批准外出缺席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的问题,对其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市。建立市管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机制,一年多来,共函询55人,诫勉谈话226人,对37名市管干部进行信访廉政谈话,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发出书面建议函30份,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三、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从严执纪。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要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从严执纪,就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执行到位,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坚持旗帜鲜明正风肃纪。一方面,持续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资监管、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3件,党政纪处分612人,移送司法机关111人。全力配合中央、省委巡视组来厦开展巡视及回访检查工作,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正“四风”问题。组织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检查评比、“会所中的歪风”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1起,处理187人次,党政纪处分60人,点名通报60起典型问题,起到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

  四、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和纪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厦门市委、市纪委坚持把“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意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市级检查暂行办法,连续6年坚持市委常委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通过召开主体责任座谈会、集体约谈、督查提醒等形式,层层传达压力。在今年市区两级纪委全会上首次建立并实施党委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出台“一案双查”实施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行为开刀。今年以来,已对11名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因环保系统近年来连续出现多起腐败案件的问题,被追究领导责任,发挥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唤醒党章意识,用好”护党之宝”

  全国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北京市委党校教授 姚桓

  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我理解,这个重要论述,是总结历史经验、针对当前形势发出的振聋发聩之语,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极大的启示作用。

  党章意识,就是充分认识党章党规的极端重要性,具有执行党章党规的高度自觉性,具有维护党章党规权威的彻底坚定性。党章是党的根本法规,它是我们党依据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基本理论,结合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反映了党的活动和党内生活的基本规律;它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拥有最高的效力和权威,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党章和在它指导下制定的党规结合在一起,构成党的法规体系。党章是行动之规,它规定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原则、组织制度等等,确立了党的活动、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从根本上为党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章是执纪之尺,党章和党规体现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要求,为执行纪律、纠正违纪行为提供了科学尺度,按照党章执行纪律,会得到全党的一致拥护。党章是检查之镜,它规定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各项义务权利,什么样的人能够入党,党员是否合格,阐释得清楚明白。党章还规定了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用来选拔和要求干部。党员、干部经常用党章的要求去对照检查自己,改正缺点错误,达到党章要求,是最好的“正衣冠”,也是有效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党章的上述作用使它成为党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不可以须臾离开的护党之宝。回顾历史,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党章的重要和宝贵。老革命家彭真在参观党的一大遗址南湖航船时意味深长地说:这只船很小,但是前途远大。是的。中国共产党诞生时只有几个小组、几十位党员,历经90多年奋斗,至今已有8700万党员、几百万个基层组织,在十多亿人口的国家成功执政60多年,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奇观。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成功之道?极其重要一点是,党从一成立,就制定了全党共同遵守的党章,以此确立了党的活动、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和铁一般严格的纪律,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党章内容,完善各种党规。依靠党章党规,党实现了政治思想上的完全统一,组织上的坚强团结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从而去战胜强大的敌人,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正因为全党坚决执行党章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政治上最先进的政党,也成为组织得最好,最具有战斗力、执行力、动员力的政党。

  为什么强调 “唤醒党章意识”?我以为,“唤醒”一词的分量很重的。由于种种原因,党内存在着党章党规意识弱化的现象。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轻视、无视党章规定,心中只有主观意志和个人;在少数组织中,对党章党规执行不力,对违反党章党规要求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纠正,长此以往,一些人对明显违背党章要求的现象也无动于衷、麻木不仁、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前些年不正之风的蔓延、腐败的滋长,很大程度上是纪律松弛造成的,从根本上讲,是与党章党规执行不力,从严治党没有落实有关。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教育和学习是基础,因为思想是先导,为行动导航引路。这里,教育不是抽象空洞地讲道理,学习也不是仅仅记住一些党章条文。是要通过理论分析、总结经验、释疑解惑使党员、干部从根本上了解党章党规的价值取向、精神实质;对一些重要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懂得为什么必须执行党章党规要求,违背党章党规的后果是什么。这里特别重要的是回答党章党规的要求能否做到,如何做到。确实,党章的要求是很高的,但又是必须做到、也能够做到的。因为“党员是先锋战士”,这一质的规定性决定了党员必须也能够做到这一点。党员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意味着他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在组织的教育、帮助下,个人不断努力,按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去做,是完全可以达到党员标准,成为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的。解决了这些基本问题,就会对党章党规在道理上认同,在感情上敬畏。这种认同和敬畏是觉悟的表现,实质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是对党员干部责任的担当,是严以律己的高度自觉性。有了认同和敬畏,党章意识就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需要抓住执行力这个重要环节。为什么少数人缺乏党章党规意识,除了认识不到位以外,也与他们在生活中的消极体验有关。一些违背党章的行为得不到制止、纠正,他们就感到可以不把党章“当回事”。久而久之,更多的人去效法,产生了“破窗效应”。是否可以这样讲,少数人违规违纪的行为,是对党章党规的破坏,而党组织明知不对,不去制止、纠正,该管的不管,养痈殆患,放任自流,则是对党章党规的更大破坏。必须解决一些党组织在执行党章党规方面“不作为”的情况。需要明确,党委在维护党章、执行党章方面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经常对执行党章党规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的要提高,背离的要纠正,对违反党章规定的各种行为,及时查处,依照情况,严肃处理,使党员干部懂得,党章党规的规定是刚性的,是不可触动的带电的高压线。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榜样作用。党章党规的每一项要求都是普适的,党内任何人都要遵守,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影响大,他们带头践行党章党规,能够发挥很好的表率作用,反之,如果个别领导干部违背党章要求而不能及时纠正,起的破坏作用大。要严格执行在党章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背党章党规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上述三方面,即是教育引导、纪律约束和榜样示范,三个方面同向发力、密切配合,就是把内在的自觉性和外在的约束性相结合,就能够唤醒党章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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