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近日市公安局纪委下发通知,就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廉俭过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分县局、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在节日期间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杜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车辆管理。公务车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公务车辆的管理;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