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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采取措施防止中秋国庆“四风”反弹
来源:怀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22 16:12:25  点击数:

  怀安县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严查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九令”下紧箍。县纪委下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申明“九条禁令”,划清纪律“红线”。要求节日期间禁止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禁止变相公款旅游;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禁止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

  二、五措抓监督。一是开通“四风”问题电话、微信、网络举报平台,在全县各社区街村设立120个“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畅通监督渠道。二是成立3个督查组,在全县集中开展大规模明察暗访活动。从社会各界聘请17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党员干部“两节”期间的监督。三是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中央省市纠正“四风”通知要求,各单位办公楼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九条禁令,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精选节日廉政信息,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配偶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廉洁过节。五是从中央省市纪委公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摘编部分,辑印成《警示案例选编》,免费赠送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案示警。

  三、两责促履职。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以及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抵制“四风”;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腐败多发易发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进行廉政约谈,严格两个责任落实,杜绝“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发生,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四、一究敲警钟。强化责任追究,发现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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