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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四个约谈”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提醒
来源:怀来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10-19 16:32:09  点击数: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怀来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实施“四个约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醒,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实施信访约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及其本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单位强化监督管理,约谈对象限期进行整改,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实施交接约谈。重点对新任职和离任的党政“一把手”交接工作环节进行监督。交接之前,对离任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财务、人事、重要工作等需要离任交接项目、交接程序、交接时限以及廉政要求,确保了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交得明白”、“接得放心”。

  实施述职约谈。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廉前,逐一约谈述廉对象,了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述廉对象在述廉内容上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并就三公经费支出、个人购置房产、本人出国(境)及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进行说明。

  实施考评约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满意度测评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得分低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约谈,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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