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集中利用2个多月时间,对该市西部惠农政策较多、扶贫资金集中的8个山区贫困县(区):涞源、涞水、易县、阜平、曲阳、唐县、顺平、满城区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检查的范围为2014至2015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用于西部8个山区贫困县在惠民政策的各项资金投入,主要包括扶贫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类资金;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效益、教育、卫生、计生等直补类资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救济、优抚抚恤扶助等基础保障类补贴资金及其他惠民补贴。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2014年以前。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清查对农民、农村及城镇困难群体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账户和划转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惠民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方案》强调,市、县两级纪委在工作开展中,对各个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要一追到底,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追责的必须追责,坚决做到见事见人见处分,绝不姑息。检查工作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程序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保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