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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 “四措并举”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来源:下花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12-08 16:09:18  点击数:

  下花园区纪委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规范办案程序、创新办案模式、锻造办案铁军和提升办案效能四项举措,持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规范办案程序。出台了《下花园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线索受理、登记管理、初步核实、立案报批、移送审理、数据管理、办案安全、责任追究等10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实行了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处置机制,由纪委书记、副书记、案管室主任、信访室主任参加的办公会议进行集体研判,明确了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确保重大问题线索不流失、处置到位。

  创新办案模式。按照“震慑、遏制、治本”的要求,整合办案力量,进行了分组包片的巡查办案模式。以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单位和部门为切入点,围绕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及民主决策制度规定情况五个方面,今年率先对绿化、环卫、市政等6个基层站所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线索3个,已立案调查2个。

  锻造办案铁军。为使年轻干部在办案实战中熟悉业务、掌握技巧、锻炼能力,下花园区制定了《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暂行办法》,规定每一问题线索处置核实均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办案人员作为案件“主办人”,由办案经验丰富的纪委常委为“领办人”,负责对案件监督把关、组织协调等工作。案件“主办人”定期就案情进展情况、当前工作安排及存在问题困难等方面向“领办人”汇报。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以来,已使委局机关5名年轻干部培养成了业务骨干。

  提升办案效能。出台了《案件督办催办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按照“挂号登记—交办转办—督办查办—结案销号”的程序,采取“周统计、月调度、季报告”的方式,由案管室对案件查办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并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对临近办结期限案件及时提醒,向案件主办人或承办单位发出催办通知书。按照“快查快办”要求,截止11月中旬,全区初核问题线索30件,立案调查30件,完成了全年指导数的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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