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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四注重”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宣化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12-30 16:53:30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宣化县纪委围绕案件监督管理的五项基本职能,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案件监督管理的顺利开展。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按照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能,制定了《关于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及五份工作流程图,增加了《依法执纪办案承诺书》、《案件监督管理登记表》等内部业务文书。这些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实体性要求,突出了工作重点,涵盖了各个环节,基本形成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注重线索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的暂行规定》,对省、市纪委和上级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线索、从县长热线、信访局等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和委局领导批转的案件线索均由信访室统一管理;对于在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或一时难以展开调查处理的案件线索,全部纳入“案件线索信息管理储备库”进行登记。所有案件线索由信访室专人负责登记,并及时录入案件管理软件系统。

  三是注重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有关行业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抓好重大案件查办的组织、协调、督办等事项,努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各负其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形成全县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对乡镇立案案件,由案件审理室提前审核把关;对委局自办案件,实行先期预审、提前审核;对采用办案措施、暂扣款物收缴管理以及办案人员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文明查案、公正办案、依法审理。

  四是注重综合分析。认真、及时地做好对全县的案件查办工作情况统计、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数据零差错;建立案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按时向市纪委报送报表,为上级机关和委局领导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纠正和克服重数据统计上报、轻规律研究分析的现象,在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报表的同时,紧密联系办案实际,注重研究案发原因、特点、规律及对策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构建惩防体系提供决策服务,不断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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