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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  发布时间:2016-01-29 15:00:25  点击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张家口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7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决心,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监察、住建、规划、城管、国土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10日,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县区主管负责同志,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提出了反馈意见必须照单全收,思想认识必须统一到位,整改推进必须迅速有效,责任追究必须严格到位,“四个必须”的具体要求。

  (二)明确任务分工。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市政府迅速制定下发了《张家口市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建设规划园林供水系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有关部门和县区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有专人负责。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把整改任务与当前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市政府定期进行调度,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市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积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效性和严肃性。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我市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12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违规违法建设项目明显方面

  1.关于“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偏多”问题。一是全面开展房地产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我市将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部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对违规违法建设项目,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处罚程序,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彻底纠正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安排专人定期对新开工项目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项目,坚持“零容忍”,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确保“零违法”。三是加强施工环节监管。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审核,规范施工许可受理和审批行为,依法颁发施工许可证。截止2015年8月底,全市587个(不包括3个涉军项目)违规违法项目,已处罚完毕510个,中心城区154个违规违法项目,已处理完毕147个,剩余7个正在加紧处理之中。

  2.关于“改变土地用途、超容积率”问题。一是全面清查在建项目。对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规划手续不全的,一律停工,督促项目单位补办手续。对拒不停工项目,责成辖区政府查封施工现场。二是积极处理规划违法行为。针对具体违反规划的行为,一事一议,出台相关处理方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对超容积率项目,组织技术力量,清算建设指标,分析周边环境,在确保群众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加快清理进度。三是严格规划审批。所有规划审查、修改全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坚决杜绝程序不合法现象出现。对违反流程审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于“违规违法建设项目不能办理房产办证”问题。一是加快对违规违法项目处罚。结合全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项目,一经认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罚。目前已有112个项目处罚完毕,并取得合法手续,已经或者正在积极办理房产证。二是加快补办手续。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积极主动协调项目单位,以“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等方式,对处罚完毕的违规违法项目,最快速度解决项目手续短缺问题,提高房产证办理速度。三是严查恶意拖延办证行为。对查出已办理竣工备案,无故甚至恶意不办理房产证的企业,结合资质管理,采取停止新项目建设、降级甚至注销等处罚,督促其办理房产证,已先后对133家不符合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予以注销,对2家企业资质予以降级,对3家存在违规的开发企业进行约谈。

  (二)城市建设管理执法不严方面

  1.关于“违法成本低,处罚偏轻”问题。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从建设工地巡查和健全处罚台账入手,认真抓好一线执法工作。对处罚案件,定期组织专门会议,抽查台账和案卷,杜绝随意执法问题出现。二是严格执法标准。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过去两年的违法建设处罚较轻。2015年后,我市对新开工违规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处罚。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先后对5起违法建设行为实施处罚,做到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关于“市场监管不够到位,时有未建先售”问题。一是开展“未建先售、违规预售”专项整治行动。从 2015年8月24日起,对商品房预(销)售市场进行两个星期的专项整治。对存在未建先售、违规预售行为的开发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止销售。中心城区已查处违规商品房预(销)售行为21起,其中已办结18起,有3起正在调查处理中。二是加大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日常巡查。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日常巡查频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开展核实排查。对巡查和举报发现的违规预售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将处理结果,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并记入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信息系统。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引导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遵守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房地产执法的环境与氛围。

  (三)领导干部有关问题方面

  省委巡视组移交37件问题线索(处级24件,科级13件)。到目前,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正在初核11件、已立案16件、谈话函询3件、暂存3件、了结4件;移交司法部门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处级6人、科级2人、村干部2人。结合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问题。一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学习,使其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特别是搞利益输送,结成利益纽带的,绝不手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大肆收财敛财”问题。以绝不回避矛盾、绝不推卸责任、绝不避重就轻、绝不讳疾忌医的态度,对建设、规划、园林、供水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招投标、资金划拨等环节异常问题,进行清理复核,对查实确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大肆收财敛财的,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领取双份工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精神,认真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二是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有无在企业兼职问题,并作出不在企业兼职的书面承诺。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与开发商合谋,获取利益输送”问题。一是结合房地产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开发项目存在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变更规划和容积率等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一旦发现有领导干部与开发商合谋,获取利益输送的,移交纪检、检察部门,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健全房地产开发审批环节会审制度,审批手续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得变更,彻底切断领导干部和开发商利益输送的链条。

  (四)整改意见建议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建议的整改情况。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相关要求,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对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同级纪委主动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作用,在工作上不越位、不缺位。对发现“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议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市场管理。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开发企业,在违规违法行为未纠正前,暂停其土地招拍挂、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及产权登记等方面的市场行为。二是开展重点整顿。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部署,重点从招投标、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建筑市场秩序进行规范整顿。三是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综合体系。对工程项目交易、商品房交易、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以及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入信用档案,纳入信用评价综合体系,作为考核企业资质、开发建设、招标投标的依据。

  3.关于“严格规划管理”建议的整改情况。一是起草了《张家口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张家口市城乡规划听证暂行规定》,目前正在抓紧征求意见,近期将正式出台。二是实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的各个公示环节,切实向社会公布相关问题热点和意见反馈渠道,认真收集分析相关反馈意见,组织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并作为附件纳入规划文档。三是严格执行“控规”修订法定程序。对“控规”修订、土地性质变更等重大事项,全部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全程公开“控规”相关内容的修改过程(涉及机密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批后监管。对批后的规划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违法项目处罚后,督促其限期补办规划手续,形成“查、纠、改”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五是健全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重新调整组成人员,增加业内专家、公众代表的比例。修订两个委员会的议事规程,提高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真正把巡视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推进作风改善和工作提高的动力。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精神,不解决问题决不销账。

  (二)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把好的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努力在城乡建设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高效衔接、相互配套、具体可行的长效机制。

  (三)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办、国家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战略结合起来,引导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清廉实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我市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自2016年1月29日至2月29日)。联系电话:0313-2013137(工作时间);邮政地址:张家口市长城西大街9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五处;电子信箱:scjk000@sina.com。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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