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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万全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1 10:30:20  点击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原万全县进行了巡视(万全县于2016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复撤县设区)。2016年5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万全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班子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对万全工作的巡视,是对万全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加强整改工作的落实,是万全改进干部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万全发展的重大机遇,巡视组所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问题中肯,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巡视工作的精神和万全区的实际,区委对此思想统一、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要求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以坚决果断的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区委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区重大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严肃整改纪律,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坚决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明确各级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5月10日,区委书记赵满柱主持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及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四个专项整改小组,小组组长全部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兼任,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按分工具体负责,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整改责任主体,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任务。区委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万区字〔2016〕12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5项具体任务进行整改,并且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复杂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督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批划定时限加以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全区的总体安排部署,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围绕4个方面的问题逐一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整改到位9项,正在整改进行当中6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到位9项具体情况
    1.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紧”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研究制发的一些重要文件不够及时,影响了对工作的指导力度”问题,区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及时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了《张家口市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了《关于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施办法(试行)》。《责任清单》细化了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成为了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实施办法》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提出六个严守,十个禁止,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更加明晰化、具体化,切实保障党委履行主体职责,逐层夯实主体,逐级传导责任。区委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期间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一问责八清理”会议精神、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坚持随时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始终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执行到位。
    2.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区委进一步强化了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积极协调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完善工作程序,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信息互通、线索互送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通报移送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离任、定期审计作用,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确保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常态化、规范化发挥。
    3.关于“存在公款送礼或发放实物现象”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购买柴鸡蛋、杂粮、玉米等土特产”问题,涉及部门已将补贴干部用餐物品折价后全部退还,并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针对指出的“列支剪纸支出”问题,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参加市政府统一组织赴福建厦门9·8商务洽谈活动,所涉部门已完善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个别单位滥发补贴福利”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滥发补贴福利”问题,对所涉及资金已全部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
    5.关于“存在违规购买超标车等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县直单位及乡镇公务用车超编,其中89辆没有控办手续”问题,今年3月以来,区政府结合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89辆没有控办手续、公车私户等公务用车中,除39辆由于工作需要仍在使用外,其余50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原地封存,待市车改办批准后,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针对“2013年以来,仍有3个单位违规购买超标公务车”问题,违规购买的4辆超标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统一拍卖后,资金收缴区财政。对所涉及到的单位,其中2个单位主要领导已调离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调入地纪委给予处理,另1个单位区纪委已给予政纪处分1人。
    6. 关于“一些工程建设违反规定未进行招投标”问题。该问题共涉及3个项目,所涉及的整改事项基本落实到位。(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路政管理所建设白郭线超限所未进行招投标发包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区纪委于2016年1月28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1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并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2)针对指出的“五所幼儿园附属工程及北沙城新建食堂附属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问题,区纪委给予5所学校当事责任人(原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3)针对指出的“宣平堡乡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及修缮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问题,区纪委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所涉乡镇将尽快筹集归还所占用的村集体资金。
    7.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身份存疑”问题,成立调查组,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核实后,发现存在2000年录干材料填写失真,相关部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与省市委组织部反复沟通汇报,形成初步意见: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下步换届时调离现任职务。同时,对当时县人事局经办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与时任人事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2)针对指出的“一些干部学历存疑,涉嫌跨台阶入学”问题,对涉嫌学历跨台阶的13名干部,将根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议定原则办理。4名干部为中国农业大学进修班学历,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精神,决定对其获得的在职本科学历不予承认,学习经历在干部使用时可作为参考;4名干部前置学历不够,但报名表中前置学历填写属实或没有填写的,被报考学校录取,完成学习计划,承认其获得的在职本科学历;5名干部前置学历不够,虚填前置学历,被报考学校录取,完成学习计划,对其所获得的在职本科学历不予承认,只承认其学习经历。
    8.关于“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依然存在”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收取政府已明令取消的IC卡工本费”问题,所涉单位已于2013年8月15日起停收该项费用,收取费用已全部上缴财政,过错行为不存在主观错误,已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2)针对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收取防雹费、临时占地费和征兵费”问题,所涉乡镇已将违规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退还。
    9.关于“个别单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审核不到位,存在领取农村或城镇低保的同时又领取五保,重复领取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问题,该问题已全部整改。①重复享受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共11人。其中,4人是由于乡镇工作人员信息录入错误,事实不存在重复享保问题;7人入五保后未及时取消农村低保,造成重复享保,鉴于这7个人均为农村五保人员,生活非常困难,建议不再追回违规享受资金。②重复享受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190人,均为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人员。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全省民政系统为落实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普遍采用将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纳入城镇低保,用于缓解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此部分资金已全部正常开支,无法追回。③重复享受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2人,均属本人隐瞒真相,恶意骗取国家救助资金。目前,已由民政局责成有关乡镇追回违规领取的资金。同时,区纪委已给予3名责任人员党纪处分。(2)针对指出的“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到位”问题,已责成财政部门足额补提资金,于2015年6月5日转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户。
    (二)正在进行整改当中6项具体情况
    10.关于“对一些上级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支出相关规定”问题,我区已严格进行了整改,财政局已全额解库,并制定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土地出让金全部及时足额缴库。另外,2013年财政局违规出借、使用土地出让金,财政局已全部收回;违规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水泉堡村村民集中住宅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全镇旧城改造等工程;支付企业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集聚区企业平山整地工程款。财政局已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支出规定列支,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2)针对指出的“违规担保”问题,财政局为万全县同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保贷款主要用于新建万全中学建设,并于2014年3月担保结束。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3)针对指出的“违反土地管理政策”问题,6宗集体建设用地均存在未批先建。国土局已对其中5宗土地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并于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剩余1宗建设用地相应手续正在办理。(4)针对指出的“住建局违规对华凯·璐铭大酒店的城市配套费和墙改基金予以减免”问题,该工程正在补办相关手续,尚未到缴费节点,住建局将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前,责令华凯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全额补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1.关于“存在违规挤占借用专项资金”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政府挤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所涉及乡镇已全部列出归还计划,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2)针对指出的“有的乡镇违规借用园区征地补偿款”问题,所涉乡镇已制定还款计划,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归还,同时,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
    12.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到下属单位列支费用”问题,所涉单位对于报销的办公费计划利用2017-2019年3年时间还清,对向个人发放的补助已全部退还企业,给予时任局长行政警告处分。(2)针对指出的“有的单位固定资产不入帐”问题,所涉部门已于2014年12月将涉及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同时,区纪委已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3)针对指出的“有的单位购置办公用品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区纪委已对所涉单位财政所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3.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编制部门批准,自设3个科级机构”问题,①孔家庄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0年8月,目前已挂靠到孔家庄镇,待上级正式批复成立孔家庄街道办事处机构后,重新组建。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历了省市组织、编制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验收,作为各县区的共性机构,同意存在。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非盈利性公益服务事业机构,成立文件已上报市编办备案。(2)针对指出的“2010年机构改革至今,6个挂牌单位未整合到位,仍独立运行”问题,①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农业开发办公室整合组建了万全区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机构、职责已整合到位。②粮食局、商务局、物价局、林业局4个挂牌机构整合到位。粮食局、商务局、物价局在发改局挂牌,为一套领导班子发改局领导班子;林业局在农牧局挂牌,为一套领导班子即农牧局领导班子。(3)针对指出的“全县行政、事业编制超编”问题,按照省、市要求限期消化。一是在今后的两年内严把进人关,对各单位需要人员,要在全区在编人员中进行调剂,除政策性进人外,不再新增加人员;二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流动,减少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将事业职能消失,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减少一批事业实有人员;四是通过自然减员减少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确保到2017年底全区各类行政事业人员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并且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运行。
    14.关于“执行有关干部制度不严格”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①孔家庄街道办事处超配的干部已通过职务职级并行方式免职7名,通过免去违规设置职务方式免职4名,11名已全部消化到位。②公安局超配的5名干部,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方式已消化到位。(2)针对指出的“低职高配”问题,①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巡特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原配备的正科干部保留待遇,今后严格按副科级配备干部。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和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已规范为股级职务,2名低职高配的干部已全部规范任职。②防范办属于省、市共性机构,2016年6月17日市编办下文明确机要局、保密局两个机构为正科机构,机要局局长、保密局局长、防范办主任可配备为正科。(3)针对指出的“党政分设”问题,党政分设问题共涉及10个单位,主要集中在学校医院等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单位。目前党政分设还不具备消化条件,待时机成熟后,再作消化调整。(4)针对指出的“违规调任干部”问题,对于违规调任干部,区委组织部正在协调人社局对公选干部和选任制干部积极进行公务员登记,对调任程序不规范的重新履行调任程序,对不符合公务员登记、调任手续的,实行另册管理。(5)针对指出的“个别破格提拔干部未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问题,今后在提拔担任下一级别职务时,将根据破格提拔年限相应延期提拔。今后破格提拔干部从严掌握,对确需破格提拔的干部,将事先书面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6)针对指出的“2013年以来,对任职不满三年乡镇党政正职调整数量较大”问题,进一步规范对乡镇主要干部的调整,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预审备案文件规定办理,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须任满一届,任期内一般不作调整;同一岗位上任职不到3年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将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15.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均存在违规进人”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均存在违规进人”问题,(1)我区1997年12月以后违规进入机关单位人员,其中含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历史遗留问题人员。我们正在整改当中,建立另册台账、实名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积极限期逐步消化解决。(2)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经区编委会研究,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实名制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一)20件部门及乡镇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区的20件部门及乡镇问题线索,区纪委第一时间成立七个调查小组,纪委常委任组长,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件问题线索,到目前,立案16件、了结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科级4人。
    (二)88件村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针对移交的88件村干部问题线索,经梳理筛查,重复反映线索43件,原有线索12件,初信初访33件。到目前,立案13件、了结30件、谈话函询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3人。
    四、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是阶段性的,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抓住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全部完成。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梳理核查,查漏补缺,强化举措,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重点整改的工作,针对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强力推动。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区委区政府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区委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区编委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区国土局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规定》《区住建局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程》《区住建局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区财政局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区财政局行政事业性乱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 》11个系列专件,规范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张家口市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坚挺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着力党员干部小错小节违纪问题,推进“四种形态”的具体化、常态化,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3-422203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民主街35号(区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6250;电子邮箱wqxszgbgs@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万全区委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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