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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凭实绩用干部具体情形 建立容错免责和纠错保护机制
张家口出台规定激励干部担当干事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7-11-13 08:51:42  点击数:

    近日,《张家口市激励干部担当干事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旨在解决全市广大干部“动力不足不想干、能力不足不会干、担当不足不敢干”等突出问题,激励干部锐意改革、勇于担当,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为“高标准完成三大历史任务、扎扎实实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凝聚力量。

    据了解,《规定》分为总则、凭实绩用干部、容错纠错免责、建立落实机制、附则5个章节。其中,凭实绩用干部、容错纠错免责、建立落实机制为主体部分。起草过程中,先后3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26条。

    《规定》细化了凭实绩用干部的具体情形,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省委“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用人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列举了在冬奥会筹办、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扶贫、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12种优先提拔使用的具体情形,树立“为事业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以贡献论英雄”的用人导向,使选人用人要求更加具体化、更加便于操作。

    《规定》建立了容错免责和纠错保护机制。在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列举了13种容错免责情形。如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但严格执行会议研究和决策部署的;在推进冬奥会筹办、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及社会公益事业中,按照“一会三函”精神,因着眼于提高效率、抢抓机遇而开展容缺受理、容缺审查,或因工作需要打破常规、大力推进,出现了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可以申请容错免责。同时,细化了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评审、报备四步容错免责程序,建立了预警教育、澄清保护、及时纠错机制,树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放手干事。

    为确保《规定》真正能够落地见效,《规定》建立了市委直接集中掌握干部干事创业信息的工作机制。要求每半年,听取相关市级领导及县区、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提供的县处级干部履职表现、综合排名等情况,并排出前几名、后几名,把管人管事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不愿不敢向组织提出表现差的干部等问题,促使主要领导在班子建设上履职担当。同时,建立由市委“五人小组”成员组成的全市激励干部担当干事工作领导小组,对汇集的各类干部信息进行直接研判决策,推动激励干部担当干事工作的落实。(记者高振发、王雪威 通讯员吴建巍、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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