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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张家口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2-13 19:51:56  点击数:

 

1.沽源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和平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沽源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和平超出规定标准3平米使用办公用房,副经理聂明超出规定标准12平米使用办公用房,副经理施伟、高文、张志富超出规定标准9平米使用办公用房,李和平、聂明、施伟、高文、张志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北县单晶河乡政府工作人员李彦伟违规为其子举办“百日宴”问题。201763日,李彦伟为其子举办“百日宴”,违规宴请非近亲属25人,共收取礼金10900元,李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全部退回。

3.原崇礼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原崇礼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为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借调人员发放补助共计52.29万元。期间,先后担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李江、杨伟、王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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