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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织好“防护网” 严防“微腐败”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2 10:45:59  点击数:

 

今年以来,康保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强化压力传导,将“两个责任”压实到乡村一线,不断深化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纳入承诺书内容,乡镇党委书记与县委签定承诺书,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抓抓长,把作风建设提醒抓在日常,对存在违纪问题倾向或轻微违纪问题的乡村干部,乡镇党委及时运用好“第一种形态”,防止轻微问题向深度发展;严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作风问题突出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截止目前,共有4个乡镇党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严格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三转”,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县乡纪委“三转”的通知》,建立县纪委常委和纪检监察室包乡镇机制,乡镇自办案件报包联纪检监察室、包联常委把关,党纪轻处分报县纪委审理室审核备案,重处分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核研究,有效解决乡镇纪委案件查否率高的问题;出台了《乡镇纪检工作考核办法》、《乡镇纪委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办案经费保障,提升了乡镇纪委工作积极性。
建立村级干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对各类惠农资金的收入、发放情况和村级财务进行公开公示,对不按规定报账或不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负责人进行问责;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县、乡、村三级1000余名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选取近年来县纪委查处的14起典型案例尤其是村级侵占群众利益、优亲厚友、截留挪用扶贫惠农资金问题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部,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传递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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