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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多措并举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03 10:48:22  点击数:

 

针对乡镇纪委换届后新任职的纪检干部多、对业务工作不熟悉等问题,宣化区纪委监委通过采取整合办案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调度指导、注重目标引领等多项措施,有效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理论水平和执纪办案能力。截至目前,所辖14个乡镇共完成自办案件40件、上级交办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
整合办案力量。对乡镇纪委自办有难度的案件,区纪委监委主动派员协助参与查办;涉及多部门的案件,乡镇纪委通过横向协调,整合派出所、乡镇法庭、司法所等部门和财政、农牧、计生、国土等站所力量,形成办案合力;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采取异地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强协作,形成有效办案合力。
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及组织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以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为重点,对乡镇纪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办案经验交流会,选取自查典型案件作为教学案例,通过相互交流,提高办案水平;建立跟班轮训制度,定期安排乡镇纪委干部参与区纪委监委办案,学中干、干中学,提高办案实践能力。
强化调度指导。推行包片指导制度,将14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由区纪委监委4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对接联系,加强办案工作指导;实行定期调度制度,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了解乡镇办案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切实帮助解决困难。
注重目标引领。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查处违纪案件第一责任人,将案件查办纳入乡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促进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办案工作。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办案业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在干部提拔调整上优先推荐;对工作完成不利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实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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