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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14 09:41:56  点击数:

     1.赤城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姜海旭工作失职问题。赤城县裕祥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进行治理改造,部分防水散水工程在没有落实“煤粉尘”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姜海旭作为主管副局长,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康保县满德堂乡八段村截留惠农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该村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5.28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事务开支,时任党支部书记张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蔚县南留庄镇埚串堡村违规识别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2014年至2015年度,埚串堡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认定工作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相关 会议进行讨论,而是由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满、村委会主任孔祥和村会计任万商议拟定,也没有进行公示。李满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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