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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媒刊文】
张家口市宣化区:建立6项制度
规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处置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06 09:48:19  点击数:

    日前,张家口市宣化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六项制度的规定》,分别就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登记、排查、批转、查办、督导、归档等6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规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处置,从严从快惩腐“打伞”。

    该区建立健全《信访反映问题台账》《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台账》等内部管理处置台账,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切实做到分类登记、全部登记。建立问题线索排查制度,对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双排查”,区纪委监委成立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对初步排查上报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次深入排查,对确属惩腐“打伞”问题线索的,及时集体研究处置。建立问题线索批转制度,对于一般性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批转,严格按照区纪委信访举报件批转流程办理;对于涉黑涉恶特殊件、紧急件的批转,切实简化批办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确保特事特办、急事即办。

    建立问题线索查办制度,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分批查处、严查快办。其中,区纪委监委把惩腐“打伞”类问题线索作为查办重点,明确查办人员、时间、责任和查办要求等,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确保查办质量;涉及移交公安部门查办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实施同步推进。建立问题线索督导制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建立督导台账,实行“三天一督促”“一周一调度”,及时跟进了解每个案件的查办进度;每周组织召开调度会,听取案件进展、分析研判案情、协调解决问题、

    提出工作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归档制度,要求惩腐“打伞”类问题线索查结后一律及时收集整理,确保所有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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