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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处分执行“打折欠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09 09:00:31  点击数:
  今年以来,涿鹿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新常态,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教育回访,构建“制度健全、程序规范、齐抓共管、监督有力”的处分决定执行铁网,严防处分执行“打折欠账”。
 
  该县成立3个检查组,全面梳理2016年7月至2017年县纪委直查的63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执行清单,围绕清单开展全面“体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留痕管理,规范履职监督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从送达、宣布、执行到解除的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将处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坚持“问题清单、巡察报告、检查通报”有机搭配,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促进形成问责“闭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责任追究,防止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目前,共发出督办函21份,对整改不力的20家单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和问责。
 
  完善纪律处分责任体系,各相关党委或单位一把手作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本单位的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纪委书记负监督责任,形成处分决定执行“整体工作有人管、细节工作有人抓”的格局。细化明确受处分人员受处分后影响、绩效奖金及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政策规定,定规立矩。对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及犯罪人员等,依规依纪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与其所在单位实现顺畅衔接对接,视情做好停职、减薪、停薪。强化信息公开和变动公告,保障受处分公职人员知情权、救济权、监督权,积极维护受处分人员正当权利。
 
  确立教育监督管理事项告知制度,在下达处分决定的同时以“告知书”形式,将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事项内容通报所在党组织、单位,依托单位力量传递“组织温情”,做到既打“板子”又开“方子”。深化回访工作机制,采取直接或委托回访的形式,向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生活状态,激励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再出发”。(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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