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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沽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28 15:33:30  点击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12月3日,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全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准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县委深刻感受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对党忠诚和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沽源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推手。县委诚恳接受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深入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立行立改、雷厉风行和坚决果敢的工作态度,认真扎实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县委高度重视,统筹组织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县委主要领导指导参与《整改落实方案》的起草工作,并多次提出了修改意见,5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阶段性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和第九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坚决有力地抓好整改落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郭有和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秦飞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李贵军任常务副组长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剑文担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了5个专项小组、4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县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分别担任组长;由县级分管领导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了16个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同时,党政班子成员还牵头负责自己分管领域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问题把脉会诊、开方拿药,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三)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县委始终坚持直面问题、深剖细析,坚决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准病灶治根本。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分别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改5方面,细化梳理出82个问题;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到了实处。对个别整改难度大的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相关县级领导齐上阵,最终推动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四)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县委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每日梳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先后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近20次,针对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县委督查室、大督查办公室分三个督导组,对全县整改工作进行了三轮跟踪督导,切实做到了所有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全覆盖。特别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等涉及资金追缴的问题,督导组盯住问题不放,反复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资金追缴工作,解决了资金追缴难的问题,杜绝了“以处理干部代替问题整改”的现象发生,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不遗留任何尾巴。

    二、坚持精准“问题靶向”,举一反三彻底整改问题

    县委坚持举一反三,既狠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倒查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8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73个,基本完成9个,共计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机制150项,挽回经济损失147.57万元,追责问责296人次。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载体健全制度。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纳入学习规划,健全完善学习制度,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讨论会、座谈会、培训会、党课等多种形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县各级党组织集中开展了“大学习”专项行动,对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新制度等全面系统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跟踪督导检查。组织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大督查办公室对学习整改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专门检查,确保真学实学、入心入脑、学以致用。四是聚焦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于白土窑乡大部分人没有学习笔记的问题,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指导该乡镇加强全面学习。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转思路。县委及其班子成员进一步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保建设力度、加快“两区”建设步伐、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摒弃重发展轻保护的落后理念。二是制定计划促推进。研究制定了《沽源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沽源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意见办法;申报了湿地恢复、高效节水农业等25个“两区”建设项目和两个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完成了2018年造林绿化44万亩,为“两区”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三是狠抓落实见成效。积极推进有机农业、精品农业、观光农业,减少蔬菜种植面积,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县。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研究制定《化肥农药使用双下降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广大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引导配方施肥,大力推广有机生物菌肥。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创新机制促进落实。始终将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稳定、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新机制、新措施,形成了责任明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协调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措施化解隐患。对全县退役军人实行全覆盖包联措施,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现有“欠账”已全部清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集中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2018年信访稳定形势明显好转,信访总量明显下降,2018年12月份实现了零“四访”。三是扫黑除恶净化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共立涉恶类案件56起,破获涉恶类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批准逮捕35人,移送起诉57人,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切实净化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关于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新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县委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在城市管理、项目引进、“两区”建设等方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推进燃煤扬尘污染、交通运输污染、油品质量管控等方面下大力、出重拳;进一步加大城乡绿化力度,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截至2018年12月,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四,获得省奖励资金110万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集中开展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运行。二是对2015-2017年度超预算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业务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三公”经费统计通报制度,完善了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月报送机制;三是向沽源县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发拨款通知,协调县财政部门补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替换不规范收据;及时通知开发商清算应交的税费,2019年计划回购140套保障性住房,坚持先交税,后竣工验收,再支付回购款的程序完成保障性住房回购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住建局财务股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够有力”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中共沽源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定期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的规定,加强党对人大等各部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尤其是“一把手”的督导机制,切实保障县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12月26日,县委常委会集中听取了县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制定了《沽源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产业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沽源县脱贫攻坚例会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分解了工作任务和责任,优化了工作思路,创新了工作举措,全年21次专门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在巡视开始后,更加强了对扶贫攻坚的专题研究,增加了频次和深度。县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也更加有力,确保了扶贫脱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领导带头将脱贫攻坚政策作为学习重点,深学细研,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把中央、省市要求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同时,深入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活动,走进群众、深入群众,摸清贫困实情、分析贫困成因、找准脱贫路子,培厚与群众的感情。三是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基层督促指导力度,对全县乡镇干部和县直单位帮扶责任人扶贫工作作风问题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四是由各乡镇、各单位集中组织收看张家口广播电视台3套举办的扶贫脱贫政策业务知识培训课程,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懂政策、熟政策,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能精准落实到位。五是进一步宣传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等相关政策,制定了《沽源县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方案》《沽源县特色产业工作计划》等文件。在金融扶贫方面,进一步调整担保基金规模,充分发挥担保基金作用,定期调度相关金融机构,简化手续,做到应贷尽贷;在河(湖)巡查员、生态护林员等招募上,优先雇佣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产业、就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六是针对沽源贫困症结开展了产业扶贫攻坚、危房改造“清零”、慢病救助“见底”等专项行动。

    3.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脱贫攻坚要求有短板”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精准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防贫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并严格按照省扶贫办要求,坚持每年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将应纳入的及时纳入,应退出的及时标注,目前,二次摸底和动态调整工作已完成,分别对各类人员建立了防贫机制台账。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贫困发生率较高的60个非贫困村新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巡视指出的小河子乡大东沟村、莲花滩乡王保村通过新识别纳入建档立卡给予支持。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优化完善资金安排、规划设计、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情况调度会,对全部未完工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所有项目按期完工。目前,道路修建、卫生室建设已完工,绿化工程计划解冻后开工,其他工程也在有序推进。三是集中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全面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加快各贫困村产业项目谋划和落实,大力培强农业扶贫主导产业,积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县处级领导分包各贫困村产业扶贫攻坚工作,亲自参与、亲自谋划、亲自协调,逐村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因村因户谋划实施扶贫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提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因村而宜、一村一品,分类指导,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目前,22888户43394人扶贫到户产业项目补助全部到位;马铃薯、蔬菜种植,组织化程度逐步提升;11个大型蔬菜市场初具规模,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初现成效,2530家网商销售总额达到2957万元,有效辐射带动贫困户;全县举办各类培训321场次,其中入村集中培训268场次,田间指导61村次,全县集中培训3期。四是全面推进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通过引进有技术、资金、产业链等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与我县农民合作社进行深度合作,并不断规范完善合作社运营。同时,建立“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入股分红、劳务就业、订单农业、委托代养等模式,将贫困户深度嵌入产业发展中,并对贫困户利益获得情况建立数据库,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五是切实整改产业项目不精准、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制定了《沽源县特色产业工作计划》《沽源县农牧局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进一步做好产业规划,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加强帮扶责任落实,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条件,制定精准的帮扶措施,合理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实现产业项目精准到户、到人。六是切实整改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对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按照以快补晚的原则,加快2017-2018年度危房改造验收频次,依据审计结果足额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对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问题,责成所涉及乡镇对116户非建档立卡及有楼、有车人员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进行资金追缴,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共用,加强信息的比对工作,杜绝非四类人群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对挤占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责成相关乡镇将挤占的危房改造资金归还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同时,针对具体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七是切实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做实做细。深入调研,细致了解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制定搬迁规划,做好思想宣传动员,在符合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实施搬迁;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质量专项行动,对工程进行巡查,审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档案,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监督;针对易地搬迁整体进度较慢,“空心村”问题突出的现状,全力推进易地搬迁工作,保证安置区及时交付使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有漏洞”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方面,强化债务风险预警。制定了《沽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通知》《沽源县财政长期支出事项计划》,由第三方对我县资产负债情况开展调研,建立长效监控预警机制,对政府隐性债务进行监测。另一方面,切实防范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一是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二是成立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完善仲裁机构及相关制度,建设仲裁庭并尽快运行,妥善解决承包权和经营权的矛盾。三是制定印发土地流转文件,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摸底调查,尽快逐步解决。四是建立规范土地流转配套措施,做到流转程序合法,流转手续规范,流转过程透明,加强管理监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死角”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按照省、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已分类完成关停取缔、提升改造,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度整治;全面排查非法采砂行为,并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对非法行为依法处罚、关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已对相关企业厂区东侧进水地块进行平整,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县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对该企业立案处罚,并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4.关于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不牢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方面,完善了《中共沽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机制,切实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基础工作;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组织各乡镇宣传委员、县直部门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党校教师及网评员开展一次专题报告会。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委巡察范围。同时,时任主管领导做了书面检查。另一方面,建立责任任务清单、监督检查清单、负面惩戒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常态监督办法、分析研判办法、应急管控办法的“三清单四办法”机制体系。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县委全会报告、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各级党委向县委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弱化”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县广电公司进一步完善规划,提高农村电视信号覆盖率,通过今年进行的配套建设,目前农村有线电视线路覆盖率达到97%,160个村完成了入户线路布设,67个村线路已铺设到村委会。二是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申报、审批备案制度。三是全县教育系统下发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党支部发挥好宣传委员作用。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对全县教育系统党务干部暨党员骨干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主流新闻媒体覆盖不够,影响力不大”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流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传播手段建设和模式创新,利用电视台、电台主流传播阵地,结合创城、扶贫等活动,利用精品栏目大力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二是扩大政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提升新媒体关注度。从各级各单位积极收集新闻线索,提升微信公众号发稿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各级微信平台的监管和统筹,不断提升政务类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三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结合融媒体改革,建立融媒体中心,进一步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网络工作存在不足”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整改措施: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编制要求,选配一套扎实、稳定的干部队伍,专人专岗,彻底解决岗位混乱问题。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不断创新网上传播形式和手段,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主动权。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廉政文化’展板选用案例不合适,实际宣传效果不好”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10月11日,召开沽源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更换县委东墙展板内容,重新制作宣传展板,对原展板内容进行更换;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廉政教育暨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廉政文化墙选用本地案例少”的问题,及时更换了廉政文化宣传内容,从全市和我县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中甄选7件案例进行了替换。四是在县委政府办公楼走廊墙壁设置安装宣传正能量、宣扬传统美德及正面典型人物事迹内容展牌28块。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品文城’仿古街名实不符,实际成为饭店一条街”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统一牌匾设置,增加仿古装饰,营造“一品文城”整体仿古的文化氛围。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商家转变经营模式,吸引文化公司、传媒公司、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餐饮业商户入住,争取利用2-3年时间打造我县特色仿古街。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通过集中开展规范党务工作专项行动,在干部选调配、借调、挂职锻炼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严选人用人的各个关键环节;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在基础工作上做实做细。同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规范县直单位党组设置和运行的通知》,针对具体问题,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党组设置。同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严禁超配党组成员现象发生,对不符合党组成员一般配备3-7名要求的,积极完成整改消化;定期对各单位党组成员配备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和补充,确保党组规范运行。目前,县环保局已设立党组,并配备了党组成员;已对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进行调整规范,配备7名党组成员;县科协未达到3名以上党员领导,不具备成立党组条件;葫芦河湿地管理处与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合署办公,由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统一管理;县编委办、档案史志局、电视台因涉及新一轮机构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同步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人员干部、党员身份存疑”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在全县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干部“三龄两历”、干部身份、党员身份进行重点审核,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准确,重要依据材料完整规范;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三审一征”要求,严把审核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关于“三超两乱”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对反馈问题深入核查,并“举一反三”,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干部,坚决杜绝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出现。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设置机构”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对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设置的机构,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完善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设立机构。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对县编委办负责机构改革审批主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谨审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无机构编制文件核定配备干部”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认真核实“三定方案”及相关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严格机构设立;对不规范设立机构,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进行规范,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配备干部,坚决杜绝不规范设置机构和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问题发生;对无编制机构文件设立机构配备的干部,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通过交流转任、免职等途径完成整体消化,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

    3.关于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没有2016年支部会议记录,‘三会一课’制度未按规定开展,达不到要求次数”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推进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制度专项行动,严格党务管理,按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组织生活,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对巡视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肃基层党建工作,严格“两委”换届工作法定程序,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动态调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及时调整退出,并及时择优配备,保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不出现空缺。目前,全县各村都择优配备了村党支部书记。同时,针对巡视发现某乡6个行政村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没有党支部书记的问题,对该乡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得不好”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深入学习发展党员业务知识,深入调研,确保按计划发展党员。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2年未发展党员村预警机制,防止再次发生新的3年未发展党员村。对3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村单独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同时,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建设上重配备轻管理”问题。结合中央、省委、市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求,研究制定了《沽源县激励干部担当干事实施方案》《加强新时期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文件,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形成严管和“厚爱”并重的干部管理新局面。同时,在重点岗位干部配备上,严把政治关,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聚焦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问题,强化干部党性教育。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禁而未绝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对各级党组织下发了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针对实际情况,严格制定文件印发计划,压缩各类文件印发数量;严格制定全县会议计划,通过会议报备审批、降低会议规格、利用网络视频技术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会议召开质量,合理缩减会议规模和次数。同时,坚决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上级检查指导调研需要,积极与上级沟通,妥善安排路线,将沽源实际发展现状全面展示,坚决杜绝安排固定路线、看示范样板的现象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方面全县集中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专项行动,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全县所有单位办公室进行重新测量,对分配不合理的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房屋结构不符合规定确需改造的全部进行了改造,确保办公用房面积符合标准,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另一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集中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治理,组织各预算单位集中开展“隐匿招待费”问题自查自纠行动,并进一步制定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全县财政资金监管和业务培训方案,对全县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时任责任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对违规资金进行追缴,共计挽回经济损失33.938万元。

    2.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不如实填写上报表格”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了群众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办公执法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处理群众工作草率、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各项制度,严格规范群众工作流程;建立部门间联系沟通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不出现前后不一的问题。三是对具体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追回救灾棉被10床、棉褥5床。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处理群众工作过于草率,群众满意度低”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共梳理5个具体问题,其中“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未及时查处和制止大二号村齐胜君、大二号村村东蔬菜市场占地行为;禁牧规定未能全面落实,部分乡镇仍有放牧情况”1个具体问题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外,其他4个具体问题整改均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县公安局下发了《沽源县公安局关于对死亡人员及时予以销户的规定》等文件,并对全县死亡未注销情况进行了集中摸排,对上半年未在一个月内注销死亡的五保户,进行了注销。二是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沽源县进一步加强生态管护工作实施方案》《沽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的通知》,由县林业局、农牧局对各乡镇及管护公司进行督查。三是对于巡视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特别是群众反映的大二号蔬菜市场占地问题,函告乡政府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对齐胜君蔬菜中转站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林地,办理相关手续,将采砂案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对全县孤儿进行进一步核查“回头看”,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对22名信息不全孤儿进行了认真核查,进一步补齐缺失信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对个别村扶贫物资管理不善的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追回损失款5592元。对于某村危房改造资金错汇的问题,追回危房改造错汇资金5000元,汇入正确账户,同时,责令主管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整改进度90%。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跟踪督导力度,纪委监委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对中央扶贫资金使用、对口帮扶项目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自觉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协调有关单位,尽快完成土地征收项目规划等工作,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目前,2017年北京顺义区对口帮扶项目,5个已开工建设;3个工程暂未实施,其中1个准备投招标,2个因前期工程未完成导致无法实施,因气候原因待2019年4月气候适合后开工抓紧实施建设,争取2019年9月全部完成。盐湖城A地块开发项目,现将已取得的土地作为一期工程先期开工建设,待剩余土地完成征收后,作为二期开工建设。

    (四)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县委主体责任,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二是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始终把从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主体责任制度。三是县级研究落实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措施,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分析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月呈报制度,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对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共梳理2个具体问题,其中“县纪委监委未按核定编制配齐人员”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另一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央、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选配一批熟悉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干部充实到县纪委监委队伍,配齐人员,补齐干部人员严重不足的短板。二是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案,通过集中培训、双向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能力水平,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制度,补齐干部素质能力短板。三是严格按照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要求,协调相关部门把监察体制改革后应转隶人员、资产及经费全部划转到位。

    2.关于对重点领域监管缺失,违规违纪多发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违规违法禁而不绝”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县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了扶贫领域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职能,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对《沽源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乡镇监督工作机制和农村监督哨机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遏制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巡视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侵占扶贫物资、搭车收费,平均分配扶贫物资,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项目建设违规操作问题明显”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各乡镇2015年以来实施的建设项目,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一建立台账,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发现的违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下大力督促整改落实,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将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县纪委监委对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三是对发现的违反招标规定,扶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共梳理2个具体问题,其中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个乡镇套取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问题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另一个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农牧局农业生产救灾、草原保护等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依规进行处理。对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清理。二是对乡村集体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向县纪委监委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统一处置。三是对巡视反馈挪用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专项资金问题进行处置,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乡镇监督工作机制和农村监督哨监督办法,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面监督。

    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不到位”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县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的严肃查处。二是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例会制度,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相互通报案件处理情况,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及时落实党纪政务处分。三是深入开展涉刑人员未落实党纪政务处分清零工作,确保“先法后纪”“带着党籍服刑”等问题“清零”。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抓早抓小不主动”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中共沽源县纪委沽源县监察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领域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全县各单位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员和监督哨工作方案,全县选聘466名农村“监督哨”,对扶贫政策落实、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等事项进行全面监督,主动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召开全县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重新修订完善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二是选取近年来发生在我省、我市和我县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编印完成了《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读本》,印发到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利用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三是把廉政警示教育内容纳入各类党课和全县党员干部培训内容,采取分系统播放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党课等形式,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廉政警示主题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4.关于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县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在组织领导、指导思想、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强化指导,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县委负责同志根据巡察实际情况、每次部署巡察工作的特点和任务,结合具体事例和问题线索,实事求是,正确指导巡察工作开展,高站位、多角度给予点评。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各项业务能力。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给予巡察办负责人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关于支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的规定》《中共沽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相关单位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职责,落实有关部门协助配合机制,纪检、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责任,推动巡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成立了中共沽源县委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小组和4个专项整治小组,分别由党政分管领导任专项小组组长和专项整治小组牵头领导,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沽源县巡察办培训学习制度及方案》,组织巡察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保证巡察质量。制定完善了《中共沽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等制度,采用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有关会议、走访管理服务对象、暗访重要知情人、延伸下属单位等多种方式,不断创新巡察手段,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主动性,提高巡察质量,准确反映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二是对前3轮巡察进行“回头看”,对前2轮移交的问题线索分析甄别,对第3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准确分类处置,提高成案率,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高基础工作水平,对3个巡察组下发了省市《巡察报告》模板,统一报告格式,对标模式,认真撰写报告,提升质量。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将巡察成果作为选人用人、考核评价、分析研判当前问题、制定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办法》,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三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具备条件的立行立改,并及时跟进跟踪督导,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责任单位、责任人迅速行动完成整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措施: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党章和巡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完成巡察机构人员任免,落实巡察组各项待遇。机构改革完成后,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齐工作人员,解决人编分离、人事脱节、人手不足等问题,通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保证县委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组织部门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批准的职务序列规范职务名称表述,重新印发《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时纠正职务序列逻辑错误。

    (五)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改“回头看”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及“回头看”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园区内现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手续办理情况,督促协调未办理完手续的企业加快办理。二是对“吃空饷”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返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追缴“吃空饷”期间领取的工资和补助,缴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追回吃空饷资金11.9万元。同时严肃追究本人及所在乡镇、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对某乡将监管部门处分的相关领导带代替整改问题进行整改,追回扶贫周转资金2.1万元。县纪委对该乡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2.关于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财务管理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问题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对违规问题彻底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二是对全县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大清查,责任单位限时做好整改,涉及违规违纪的由纪委部门进行处理。三是对公款旅游、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由县纪委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违规资金责令相关单位退回国库。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44件,组织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3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

    三、认真深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敢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最有效的措施、最管用的制度,查明病因、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刮骨疗毒,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并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全县各项工作加快提升,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入心入脑、学以致用。特别是县党政领导班子更要在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上下功夫,在意识形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等方面下力气,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以助力冬奥筹办、 推进“两区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的眼界,站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高度,提意识、转思想、变思路。

    (二)不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坚持既要完成“当下改”,更要完善“长久立”的思路,切实将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将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难题结合起来,将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在全面做好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有章必循、无规必建,掣肘则弃、滞后则修,切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堵塞各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防范各类可能存在的隐患,切实做到用科学的制度体系管人管事。

    (三)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县委将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大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够整改完成的,抓紧整改到位;对近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加强跟踪问效,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需要长期坚持,适时组织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大督查办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3-581213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大街1号中共沽源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6550;电子邮箱:gyxwbqgk@126.com。

    中共沽源县委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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