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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群众举报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l、群众的信访活动可以采取写信、来访和打举报电话等形式。
2、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属于哪一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管理的党员及干部的问题,由哪一级纪委、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3、举报的情节越细越好,线索越具体越好,这样有利于案件的查处。我们欢迎署名举报,以便于联系和调查。对举报有功者,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奖励。
4、市纪委、监察局的地址在长青路6号西楼,举报投诉电话:0313-2013868,0313-2068110。
5、对司法部门的判决、处分不服的,可直接向作出判决处理的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对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可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三、环境举报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问题,可以向本网站投诉。
具体范围是:
1、药品购销活动中折扣不明示入账、收受“回扣”、医生开方提成不按规定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等问题。
2、加重农民、企业负担问题。 3、部门、单位利用执法权、管理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4、公路“三乱”问题。
5、教育乱收费问题。
6、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问题。
7、“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工作效率低问题。
8、其他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请认真阅读网上举报须知,15秒钟后,方可点击“我接受”按钮。为保证举报信息传输的安全,系统会自动弹出“安全警报”对话框,请点击“是”,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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