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忠: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 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
来源:张家口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11-07 09:17:28  点击数: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意义深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刻领会两个文件,把握其思想,学习其本质,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

增强政治意识,深刻领会。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要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全党的领导核心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增强政治自觉,认真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和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强化监督意识,服务全局。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必将进一步强化纪律检查机关的专责监督职能,并指明党内监督的方向性,对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显得尤为重要。强化党内监督,仅仅抓住关键的少数是不行的,还必须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融汇贯通,使系列党内法规在监督过程中相辅相成,切实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推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形象。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打铁更要自身硬,要认真搞好纪委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即严肃又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要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者系怀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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