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向省第九次党代会作书面报告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14 10:09:33  点击数:

在11月21日开幕的省第九次党代会上,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了书面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全省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巩固发展。省纪委带领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忠诚履行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钉钉子精神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扭转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局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赢得了党心民心。

    五年来,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以来,我们在统筹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纠正“四风”、惩治腐败、巡视监督、纪检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创造性地抓了6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专项工作。(一)大力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和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国企经营和国资监管中问题频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等4个方面突出问题,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打虎拍蝇”、建章立制,推动了党风政风根本扭转。(二)大力开展问题线索“清仓”专项行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运用“五类方式”,实践“四种形态”,逐一核查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有效遏制了腐败增量,保障了换届工作有序进行。(三)大力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领域“小官贪腐”,立案14249件,纪律处分13330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04件,1000万元以上的41件,增强了群众对反腐败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四)大力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针对巡视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重点领域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等共性问题,从严清理、严厉问责、典型曝光,整改问题122130个,组织处理6067人,纪律处分15053人,问责3526人,移交司法机关367人,解决了一批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五)大力开展“百村调查”专项行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成11个调查组,选择135个村,与群众面对面访谈、一对一问卷,深入了解农村党的建设现状、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引起中央、中央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六)大力推进市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立足打破基层人情干扰、力量分散等监督瓶颈,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创新推进设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统筹推进县级派驻机构和内设机构改革、乡镇纪委和巡察机构建设,坚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党性,持续强化“四个意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切实经受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考验。

    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觉悟,保持政治定力。

    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纳入纪律审查、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对国务院大督查、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山东非法疫苗案涉及河北的问题,去产能、精准扶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85名党员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纪律处分。

    秉公执纪敢担善为,实干实政诠释忠诚。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审查了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等严重违纪案件,对中央纪委、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对自身发现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严肃审查了王爱民、郑雪碧、周杰、古怀璞、王义芳、陈贵、刘学库、王宝军、陈学军、李令成等一批严重违纪问题,坚决捍卫了党纪的严肃性。对立案审查的78名省管正职违纪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向中央纪委和省委提出对策建议,体现了问题意识和责任担当。

    ——在改革创新中砥砺前行,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有效促进了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推进改革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目标,紧扣“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方案,扭住关键、勇于创新、狠抓落实,省级37项具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在全省各项重大改革群众获得感测评中,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好评率位居第一。

    层层传导问责倒逼,夯实管党治党责任。针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协助省委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和追究办法,采取约谈、考核、巡视等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认真学习、宣传、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4389人。

    改进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积极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一为主两报告”工作机制,促进各级纪委自主办案。加强和规范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等机制。制定实施设区市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管企业纪委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正副书记(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推进纪检组织人事制度创新。

    创新推进全面派驻,健全监督网络格局。针对派驻机构监督职责不清、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省纪委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加大综合派驻力度的办法,调整设立派驻机构44家,实现对100家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并在全国率先实行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及办案经费统一管理,探索创新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派驻监督无盲区、没顾虑、有力度。

    着力扎紧制度铁笼,促进依规管党治党。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推动纪检体制改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审查等工作,以省委、省纪委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155件。坚持立改废并举,对1979年以来2万余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制度文件协调统一。加强对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在转轨定向中聚焦主业,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正风反腐,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彻底扭转了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局面。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力推进巡视全覆盖。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向中央巡视组学习,突出政治巡视,紧扣六项纪律,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巡视质量,狠抓成果运用。省委巡视组由7个增至16个,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共巡视12轮,完成了对345个巡视对象的全覆盖,对197个巡视对象杀了“回马枪”,共发现问题线索8024件,涉及8446人,其中厅级干部532人、处级干部2184人。2013至2015年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分别是上年的8倍、3.6倍、3.2倍。据此,共立案3772件,给予纪律处分1759人,组织处理373人,移送司法机关121人,巡视已经成为发现重大违纪问题线索的主要渠道。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言出纪随、寸土不让,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问题,集中整治“吃空饷”、“O”牌车、超标准办公用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出入私人会所、机关食堂隐形“四风”等问题。对新动向新变种,创新监督方式,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1件,处理9898人,给予纪律处分6129人,通报典型问题1443批5143起。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力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2011年12月至今年10月底,全省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审查101742件,给予纪律处分107201人,移送司法机关2112人;立案审查厅级干部155人、县处级干部234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14人。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后逐年高位递增,2014年全年、2015年全年和2016年前10个月立案审查县处级以上干部同比分别增长194.7%、88.2%、23.1%。积极推进国际追逃追赃,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共追回在逃人员53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国家工作人员29人。

    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强力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积极打造党纪教育、廉政提醒、谈心提醒、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等平台,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2015年以来谈话函询8905人(次),其中厅级干部250人(次),处级干部1205人(次)。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对轻微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对于严重违纪但尚未构成违法的,严肃审慎给予纪律处分,坚决防止畸重畸轻。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惩治腐败行为。

    ——在严管厚爱中凝神聚力,持续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升了纪检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力。

    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从省纪委机关抓起,严格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精心调整内设机构,不折不扣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要求,省市县三级纪委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均超过60%。深入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建章立制、规范程序,着力培育严细深实作风。

    注重工作实绩,强化激励措施。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首次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44个纪律审查优秀集体、154名优秀个人记功授奖;以年度纪律审查考核结果为重要参考,对业绩突出者大胆提拔使用。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始终以严的标准、措施和纪律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着力增强依纪依规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制定执纪人员“十个严禁”,严肃查处纪检干部执纪违纪问题,省市两级共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774件,初核358件,立案43件,给予纪律处分46人,谈话函询173人(次)。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从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以来,全省受理信访举报增速呈现逐年递减态势。2014年下半年比上半年增长44.4%,同比增长66.6%;2015年同比增长11.4%;2016年前10个月同比下降19.4%。“百村调查”显示,受访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表示“有信心”的占82.94%,对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的占78.22%。

    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来,省纪委带领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深切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题中之义、重要保证,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和客观规律,继承发扬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顽强的意志品质、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以上率下的具体行动,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强的政治保证。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是全面从严治党客观的现实定位。我们必须认准正确方向,踩着不变步伐,切实打赢这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斗争。

    (三)核心在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科学的内涵要求。我们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基本的战略设计。我们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是全面从严治党根本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实践“四种形态”。

    (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改革创新中排阻清障求突破,是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的路径选择。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切实清除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由以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精神状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实践“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努力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全省上下要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行动上时刻紧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联系责任担当,把自己摆进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狠抓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各级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负责、敢担当、敢碰硬,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和捍卫者。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必须首先不做。

    (二)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法宝,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党章党规教育,夯实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以案释纪、以案促教。强化纪律规矩约束,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加强对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庸懒无为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让利器生威、铁笼管用。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要严明换届纪律,从严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整改,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全面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平时掌握的领导干部“四风”和违反廉洁自律问题,或群众揭发检举核实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交由下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重点剖析,提出整改措施。

    (三)把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基本遵循,积极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立足于小、立足于早,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深入开展约谈函询、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深化巡视监督。把握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发现、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健全机制、创新形式、把握节奏,确保九届省委任期内对全省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健全完善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四)把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重点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求突破。从省委常委会、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和省管干部做起,带头做到“两个务必”,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积极向基层延伸,拓展整治面,强化纠正力。细处着眼,深处着力。紧盯重要节点,扭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等不正之风,抓早抓小、落实落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花样,紧紧依靠群众,运用科技手段,采取联合检查、交叉互查、查否复查等措施,提高甄别、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建章立制,固本培元。坚持探索实践在先,总结提炼在后,围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把惩治腐败作为重大责任,始终保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氛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又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国际追逃追赃,扎实做好防逃工作,让腐败分子永无立足之地。对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突出执纪特点。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用六项纪律来对照和衡量问题线索,积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执纪审查中的优势作用,提升运用“四种形态”“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审快结,节约审查资源,提高审查效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依规依纪、积极稳妥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与转化,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审查纪律。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六)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根本目标,切实增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对市县乡党委、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拉出清单、牵紧压实,充分运用县级纪检机构和巡察机构改革成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百村调查”成果,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分配发放以及农村“两委”选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严肃追究问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人”“关键事”,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曝光典型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健全防范和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长效机制。

    (七)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不断增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活力和生命力。巩固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使问责成为常态,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市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扎实推进高校、国企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对高校纪检机构建设和纪检工作的领导。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部署,贯彻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全省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八)把纪检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持续强化履职尽责的能力和作风。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与时俱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和支部建设,严格遵守准则、条例等系列党规党纪,完善内控机制,严明监督制度,规范监督执纪问责程序,从严要求、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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