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惩腐败 高悬“利剑”遏贪欲
——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之三
来源:张家口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7-03-30 09:08:44  点击数:

 

决心前所未有,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80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359件,立案审查5945件,给予纪律处分645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76人。
一组组数字凝结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正风肃纪的责任担当,更是向全市人民交出的一份厚重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打虎”“拍蝇”  重拳惩腐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针对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不断增长、线索办结率低位运行的局面,我市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把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强化信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线索筛查、管理和交办督办力度,深入开展“清仓”行动,并把化解问题线索存量与消除“第四种形态”空白点结合起来。同时,严格执行审查纪律,规范初核与立案程序,推动纪律审查工作提高标准、提升效率。
一个个典型案件的背后,是市纪委重拳惩腐的坚强决心和有效做法。五年来,惩腐力度不减,社会有目共睹。先后查处江志刚、邢登顺、张如昌等一批市管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共立案审查处级干部161人、科级干部1168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在狠打“老虎”的同时,勤拍“苍蝇”。市纪委强化协作配合,统筹使用纪检监察机关内外力量,通过对重要疑难案件提级办理、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突破能力和执纪效能。同时,还进一步整合县、乡纪委力量,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全面铲除“蝇贪”土壤,使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享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城建、涉农资金和“村官”等10个重点领域,深化“小官贪腐”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发放低保资金等问题。全市共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9554件,立案33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3798人,切实形成了零容忍、全覆盖的震慑态势。
挺纪在前 抓早抓小
“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鲜明亮出纪律“红线”,抓早抓小,避免“好同志”直接沦为“阶下囚”。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政绩观,抓早抓小,挺纪在前,针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一般性问题,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从“盯违法犯罪”转向“盯违纪违规”,从管“极少数”转向管“大多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把民主生活会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手段,以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为导向,改进全市各级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年度综合考核、日常监督执纪等方面拉出问题清单重点剖析、对照检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市纪委把谈话函询作为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制定出台《规范谈话函询处置程序的暂行规定》,对谈话函询工作作出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让“猛击一掌”、“大喝一声”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2015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221人(次),诫勉谈话208人(次)。
同时,在实际中持续践行“提醒教育日常化”。推动实现纪检监察新闻同步传播,强化《廉政博报》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使用,受众达1万余人;依托6个市级以上廉政教育基地,开设“党章党规党纪主题展”,先后组织市县党员领导干部6万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张家口纪检监察网,每年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条规知识考试,参考人员达2万余人次。
纵横联动  强力保障 
牢固树立反腐败“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收指攥拳,形成依纪依规、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集群作战”态势。
纵向联动,系统整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突出信访集中、执纪薄弱的重点县(区),市纪委集中交办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交办线索办理情况的核查不力的,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五年来,市纪委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聚焦执纪审查空白点,推动震慑全覆盖,在运用“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监督执纪的同时,严肃查处严重违纪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横向协作,紧密配合。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工商、税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协调小组的地位和职责,规范运作程序,促进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制定组织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网络机制,使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反腐败联席会议资源共享的作用。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市纪委将继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不松劲、以治标促进治本,依纪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与转化,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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