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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纪委“六字”方针强力推进“三转”
来源:张家口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5-06-08 23:55:41  点击数:

  沽源县纪委坚持以“明职责、聚合力、抓主业、严问责、建机制、提素质”为目标,着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明职责,聚合力,在职能转变上定准位

  一是厘清职责。重新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为全面领导责任、亲自主抓的推动责任和全面落实的执行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为党内监督、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问责惩处责任。配套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推行了“日常汇报、季度巡查、半年述职、年终评议”的考核模式,加大了对“两个责任”落实的问责力度。

  二是主动瘦身。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议事机构清理,县纪委由原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机枪由13个减少到8个,清减率达到40%。根据职能的转变,配套出台了《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进一步将监督责任交还给主责部门。同时,15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记全部变为专职,不再兼任其它职务,为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奠定了基础。

  三是聚集力量。通过内部调配和公开选拔方式,从公安、检察等系统,选配5名专业人员,充实到案件检查室,增强办案力量。同时,专门成立了4个办案小组,每个小组5人,由主管案件副书记统一调度、纪委常委牵头负责、科室主任和纪工委书记具体承办,每个小组负责18个部门和乡镇案件查办工作,有效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责任不明的问题。

  二、抓主业,严问责,在方式转变上履好责

  一是严查违纪案件。推行下查一级和异地交叉办案模式,重大违纪案件全部由县纪委办理。在案件查办方式上,乡镇纪委书记不调查本乡镇违纪案件,由县纪委统一抽调其他乡镇纪委书记办理,有效解决了乡镇办案力量不足和办案阻力大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案件46件(同比增长120%),处分违纪党员科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二是强力正风肃纪。抓住关键时间点,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聘请其他县区人员对65个乡镇和部门进行了暗访,发现违纪问题19起,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对其中12名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各单位“三公”消费支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纠正了一批违纪问题。

  三是开展履责巡查。重新定位纪检监察监督重点,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变过去的“牵头推动”为为现在的“督查推动”,督促各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纪委组织人员对10个县直党委和15个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提出整改建议25条。

  三、建制度,提素质,在作风转变上求实效

  一是强管理。修改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请销假等作了更加严厉的规定,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迟到早退、班上娱乐、脱岗离岗等违纪情况发生3次上以的,一律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建立了内部巡查制度,干部室定期对各科室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巡查结果进行公开。

  二是提素质。建立了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家辅导等一系列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0次,邀请专家辅导不少于2次。推行了双向挂职锻炼制度,每年选派2-3名干部到市纪委相关科室学习,每年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跟案学习3个月,每名乡镇纪委书记查办案件不少于2件,通过双向锻炼学习,全面提高纪检干部和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是树形象。制定了《纪检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十不准”》,严禁中午饮酒、酒后驾车、班上娱乐等行为。通过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放置工作台牌、悬挂去向牌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和服务对象评议会,对纪检干部进行评议,评议成绩好的进行公开表扬,成绩差的诫勉谈话,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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