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四措并举,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一、授廉课,强化教育。请上来受教育。年初与县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了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县纪委派员分两期对全县500余名农村主要干部进行了廉政培训。走下去讲廉课。开展了送廉政党课活动,抽调5名授课骨干,深入全县18个乡镇巡回授课,1900余名乡村干部接受教育。乡自身重培训。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每半年至少为全体乡村干部授课一次,并且每年至少同各村主要干部进行一次单独廉政谈话。
二、严纪律,构筑红线。转发要求。重新转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试行)》以及《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严明纪律。制定出台了《赤城县农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管理办法》、《赤城县农村两委干部十个严禁》两项制度,划定红线,筑牢拒腐防线。
三、建机制,源头防范。村财乡管。全县18个乡镇全部推行了村级“三资”委托代管制度,村级“三资”变更,必须按照当事人签字,村主任、村书记双签字,村监会主任签字和乡镇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民主决策。强势推行“一会一审核,一定两公开”工作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按照“两委”提议、乡政府审核、村监会或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和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全程公开的程序进行。议政公开。在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深入开展民主议政活动,村“两委”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汇报一次财务收支和村 “两委”工作开展情况,并且乡政府派员监督。
四、强监督,形成威慑。加强巡查。组建六个巡查组,以农村“三资”委托代办、农村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村监会制度落实为巡查重点,开展巡回督查。专项检查。由财政局牵头,审计、民政、卫生、住建、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涉农专项资金督查活动,并向县纪委报告结果和案件线索。案源深查。建立了案源线索排查机制,凡案情重大、证据可靠、可查性高的一律由县纪委直接组建案件调查组予以严查。上半年县纪委查处农村“两委”干部违纪案件27起,处分27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或依法罢免村主任职务的5人,向司法机关移送1人,案件分量取得较大突破,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