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张家口市公安局纪委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纪委的通知,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要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对本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专人负责,于7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局纪委;要求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纪委通知,对所有办公用房按明细逐一登记造册,并上墙公开。
会议通知,市局纪委拟于7月25日后对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