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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三个突出”强化纪工委监察分局的 职能发挥
来源:张北县  发布时间:2015-07-30 16:13:58  点击数:

  一是突出日常监督职能。通过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协调所辖单位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参加列席辖管单位各种会议、重点工作的督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各辖管单位的日常监管,深入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和县纪委安排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涉及多个部门的缠访、重复访等信访积案,进行跟踪督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共跟踪督办群众信访疑难问题31件,化解农村基层信访矛盾18起,促进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二是突出集中巡查职能。为切实履行好巡查职能,县纪委监察局重新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管辖范围规范和强化其工作职能与作用的意见》,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巡查内容、形式、评估总结等进行了统一要求和规范。巡查事项包括所辖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根据巡查内容的不同,可以采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了解、组织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和个别谈话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巡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巡查结束后,形成详细的巡查报告及时上报县纪委,并将巡查内容和结果在被巡查单位公示(涉案内容除外)。今年以来,共开展重点巡查3次。此外,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还对所辖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作风、政务公开、农村事务监管制度的落实等情况开展了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专门提出了巡查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突出案件查办职能。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重要职能进行充分授权。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对所辖单位的所有违反党纪政纪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提出立案建议,并全程参与问题的调查,对所辖单位的来信、来访,均按分工安排批转到相应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纪委职能科室,切实强化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查办案件职能,较好地增强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威慑力。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还负责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处的协助和指导,形成了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三方联动的办案格局,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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