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万全县纪委、监察局以规范“三公”经费为重点,创新举措,分“自查自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完善机制”四个步骤,加强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
自查自纠。各单位开展自查,形成报告上报县纪委。报告材料须涵盖车辆配备情况包括车辆编制、车辆购置及运行开支情况;公款接待同比情况;操办婚丧喜庆情况;外出学习考察费用同比情况;举办庆典活动情况;转变转风、行风情况;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共涉及七项内容,并将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查表》报县纪委。
公开公示。通过公开栏、部门内部网等平台,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
监督检查。成立5个督查组,县委督查室为第一组,县政府督查室为第二组,县纪委监察局抽调干部成立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对全县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完善机制。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直接联系群众、干部考核选拨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纳入干部考核,作为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