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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强化廉政建设不放松
来源:中院  发布时间:2015-08-14 17:29:06  点击数: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严抓“明责、督责、压责、追责”四个环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建章立制“明责”。中院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调党组主体责任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组监督责任和部门廉政监察员协助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职务。腾出时间精力,加强对执纪办案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配套印发《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办法》,实行千分制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工作实际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实施案件三回访一约谈制度,强化对审判工作和纪律作风的监督。截至目前,对当事人短信回访569次,收到短信回复327条;电话回访98人次,实地回访35人次,发现并处理违纪苗头2起。

  廉政教育“督责”。结合“三严三实”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院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筑牢干警宗旨意识,强化法纪观念,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邀请纪委领导上廉洁司法警示教育课,抓紧干警思想上的廉政“篱笆墙”;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结成“一对一”帮教对子;推进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培训,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争创“三零”评选“四手”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督促干警廉洁司法、秉公办案。

  正风肃纪“压责”。我院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整治“六难三案”专项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座谈讨论、自查自纠、信访接待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2起;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公务接待、警车使用、办公品管理等制度,成立督查办公室、加强对纪律作风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抓好干警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审务督察、明察暗访、落实廉政监督卡等方式,切实加强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的检查督导,对发现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今年以来,对违反工作、纪律作风规定的2名干警予以通报批评。

  一案双查“追责”。中院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明确规定每一类责任事项的追责情形、方式和程序,使责任追究更局针对性与操作性;坚持责任追究常态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群众反映机关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的信访分别减少了14.7%和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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