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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六个严格执行”,严肃政府系统机构改革纪律
来源:阳原县  发布时间:2015-08-26 10:03:52  点击数:

  为确保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阳原县专门印发通知,就严肃机构改革纪律提出六个“严格执行”:一是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改革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批程序,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三是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除特殊情况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空缺的领导职位、中层干部职位及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一律暂停补充。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产和帐户管理,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小轿车,严禁变卖固定资产,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五是严格执行文件、档案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单位从严管理文件和档案,做好交接工作,严防失密、泄密问题发生,严禁涂改、抽取、伪造和销毁干部人事档案,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六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对政府系统机构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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