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播报 > 队伍建设
下花园区:点亮“四盏灯”严防“灯下黑”
来源:下花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17 16:43:35  点击数:

  下花园区纪委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强化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点亮警示灯、探照灯、信号灯、长明灯“四盏灯”,严防“灯下黑”。

  抓廉政教育,点亮“警示灯”。在全区纪检系统,启动了“唤醒党章意识、忠于职业操守”为主题的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纪检干部赴赤城平北抗日根据地纪念馆、蔚县魏象枢故居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组织纪检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对魏健、曹立新等人的典型案例剖析,为广大纪检干部敲响了“执纪者必须先守纪,监督者更应被监督”的警钟。

  抓常态监管,点亮“探照灯”。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办法》,围绕约谈原则、适用范围、约谈内容、约谈程序等6个方面做出规定,对新任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工作方法作风有不良行为表现、信访举报反映纪检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等7种情形,分别进行任前约谈、日常约谈、警示约谈及诫勉约谈4种约谈形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委局机关增设了干部监督室,具体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作风建设及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抓考核评定,点亮“信号灯”。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委局机关科室主任、乡街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在共性职能目标、个性职能目标、创新亮点工作、纪律作风建设4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明确授予表彰、领导批示、经验推广等5项加分事项,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3类减分事项。采取每月动态考评、半年述责测评、年度综合考核的方式,在年终对被考核的纪检干部进行排名,对考核成绩后3名的亮“红灯”,取消其年内评优选先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落后者亮“黄灯”,在全区纪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区纪委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警醒谈话;对考核成绩优秀者亮“绿灯”,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出10名纪检监察干部为年度先进个人。

  抓制度建设,点亮“长明灯”。制定了《纪检干部行为规范》《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性规定,分别围绕用车、就餐、住宿及调查取证、线索核实、规范用语、办案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外出执行公务“十不准”和安全文明办案“七禁止”要求,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并将廉洁自律、考勤请销假、过错责任追究等17项制度,编印成《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制度和纪律规范汇编》,及时发放,做到人手一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保证纪检干部廉洁执纪、按规监督、严格问责。

版权所有: 中共张家口市纪委 张家口市监察委员会 E-mail: zjksjwxcb@163.com
冀ICP备13019057号-2 Tel: 0313-8081621 411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