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动辄则咎;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反复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用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了“四风”问题解决。
全市各级党委紧扣省委“两个责任”《问责办法》,细化责任清单,落实层级分解,明确党委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事项,把工作理清楚,把责任压下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同时,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等各项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要长效,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不断加大对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措施》的监督执纪,对阳奉阴违、各行其是、中间梗阻、人为掣肘等问题,严肃查处,保证令行禁止。
截止11月底,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1次,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占办公用房、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其中县处级9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4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查处懒政庸政怠政、“为官不为”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6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清理纠正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共涉及6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县处级2人。市纪委监察局分5批对33起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公开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清风正气逐步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