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张家口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日前,张家口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严肃纪律,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张家口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严禁私自变通,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机构编制纪律,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制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借行政区划调整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要严肃人事纪律,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一律停止招录和调入工作人员,新组建的领导班子和相关干部调整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职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财务清算和必要的审计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行政区划调整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小轿车,严禁变卖固定资产,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欢迎、欢送活动;要严肃保密纪律,要认真清点、整理、保管好文件和人事档案,维护好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严禁泄露档案信息。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行政区划调整期间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