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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尚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1 10:46:56  点击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尚义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4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尚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尚义县委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责任书、“军令状”,接到巡视反馈意见后,4月26日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召集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赵克志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书记冀晓东同志与其他县委常委对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剖析,明确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县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要求各专项整改的牵头领导在整改问题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做到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县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冀晓东同志任组长,政府县长徐进海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任成员,具体负责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5个专项整改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各专项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担任,按职责、任务、问题组织开展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细化整改任务。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尚义县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细化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4个方面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22个具体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以县委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执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第一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配套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其他责任单位按照业务职责,配合抓好整改。
    四是严格整改要求。县委书记冀晓东同志就整改方案审定和执行上级决策搞变通等,先后主持召开5次常委会议和4次专题会议,听取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对问题较为具体的,做到了早改、快改、彻底改,对暂时整改确有困难的个别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推进方案,建立整改问题台账,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县长徐进海同志先后3次召开财政、发改、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的整改工作调度会,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同时,把巡视整改作为建章立制的有利契机,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成立了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建立完善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2016年《尚义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以县委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执行。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通过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进行追责,坚决杜绝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发生。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落实“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二是对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县纪委对近几年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再梳理,特别是对2016年以来上级交办案件和自办案件进行跟踪问效,既定案件工作任务如期实现快查快结。三是县纪委研究制定《尚义县纪律审查工作规程》,从线索管理、线索处置等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注重加强和规范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优化处置方式、严格立案程序、规范案件审理,形成了用制度保障监督责任有效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理75人,其中诫勉谈话21人,通报批评14,约谈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0万余元。
    3.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了《中共尚义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强化与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尽其能,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反腐合力。二是县审计局组织系统内干部学习了《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审计人员对审计移送原则等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三是积极发挥县纪委协调小组组长职责,主动协调、积极作为,各成员单位移送的主动性、时效性明显增强。
    4.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在搬迁计划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投资1000万元,在县政府院内以安宁街小学教学楼、科技楼名义立项建了两栋楼,至今一直闲置”问题,因安宁街小学搬迁计划搁浅,两栋楼已经竣工,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办公用房紧张,目前仍有12个单位在外租房办公,基于这一实际情况,为便于统一管理,减轻财政负担,方便工作协调,一是县政府办已对县政府院内两栋楼所有房间进行了登记,制定了安置方案,明确了安置单位和安置时限。二是下一步将责成县政府办对12个在外租房办公的县委、政府组成部门统一召回,东楼安置统战部等6个单位,后楼安置发改局、审计局等6个单位,拟于明年三月份整改到位。
    5.关于“执纪执法不严格,存在打折扣现象”问题。一是由县纪委集中对2010年以来涉及具有党员身份的居民、农民和国家公职人员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县纪委集中对排查发现的违纪党员、监察对象进行纪律审查,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6.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问题。一是由县纪委针对性开展党章、党纪等教育活动5场次,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受教育科级干部覆盖面达96%。二是组织拟提拔的1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知识考试,优秀率达92%,合格率达100%。三是县纪委组建四大办案协作组,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7.关于“领导干部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问题。一是针对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问题,市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移交司法机关。二是对照上级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经商干部已责令全部退出。三是由县纪委集中力量开展延伸调查,查处住建局某站站长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承揽工程等行为,责令住建局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8.关于“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一是由县纪委对县财政局挪用廉租房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限期纠正,并给予主管领导行政警告处分。二是县纪委针对10个乡镇和县直单位违规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分别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财政部门召开专项整治会,通报巡视组反馈截留挪用问题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申了纪律要求,严明了责任追究,强化了高压线意识。
    9.关于“一些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由县发改局对6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行为进行核查,按千分之五比例进行经济处罚,并由县纪委通过诫勉谈话和行政警告处分方式,对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
    10.关于“执行政府集中采购不到位”问题。一是由县财政局集中对4个县直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行为进行核查,县委责令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县财政局及时转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的通知》,重申了采购人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1.关于“县委办、教育局等单位以值班、加班名义发放补助”问题。一是由县财政局对2013年以来各部门、各乡镇补贴发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责令3个单位足额退还值班费,全部上缴县财政,并对责任领导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责成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学教活动,重点就补助、补贴发放行为进行专题培训,严格补助标准、重申纪律要求,规范了补助发放行为。
    12.关于“违规购买超标车等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前未办理控办手续购置的公务用车全部封存。二是对2013年以来7个单位违规购买的超标公务用车,全部封存,并对负有主管责任领导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3.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自设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县委组织部逐项、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对3个自设科级机构、5个挂牌单位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二连办事处、机关事务局已撤销,(鉴于政务服务中心属于市共性自设机构,目前解决办法待市编办批复),物价局和粮食局并入发改局,水务局并入林业局,扶贫办和开发办已合并为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二是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4.关于“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职务职级并行、空岗交流、提前或到龄退休等方式消化超配干部17名,消化4个部门单独配备党委书记4名,整体消化了县委督查室、重点办、城乡规划局高配的科级干部。二是强化制度约束,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督促激励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将从严管理干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5.关于“违规进人、混编混岗”问题。一是对2013年12月以来,未经公开招聘违规安置退伍军人,违规为辅警转入事业编等行为,县纪委已给予直接责任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作出免职处理。二是对于违规安置退伍人员和违规转编人员,县委将责令县人社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县政府每年入编要求,逐年消化,争取利用两到三年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责令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逢进必考”,将报名、笔试、面试等过程全部面向社会公开,严防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16.关于“个别干部学历存疑、涉嫌跨台阶入学”问题。一是由县委组织部组建问题核查小组,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重点清查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记载不清等问题。经核查,对于党员干部存在跨台阶入学问题,鉴于造成此后果涉及面较广,县委决定对这些党员干部另册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逢提必审、逢转必审、逢进必审,发现问题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三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凡发现干部档案弄虚作假的都要全程倒查,存在隐情不报、把关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7.关于“有些单位违规收费”问题。一是由县发改局专门组建清查组,重点就巡视组指出的2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采取退还和上缴相结合的办法,从严落实整改要求,已足额退还。二是由县纪委启动问责程序,通过约谈和行政警告处分方式,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
    18.关于“乡镇乱摊派”问题。一是由县发改局重点对巡视组指出的2个乡镇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二是由县纪委分别与上述2个乡镇原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19.关于“有的单位未经审批购买相机、手机等”问题。一是由县财政局对该局未经批准购置数码相机行为进行核查,对原局长作出通报批评处理。二是由县纪委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个乡购置手机归个人使用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违规购机款已上缴县财政,并对原乡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20.关于“有些单位未经竣工决算审计便私自结算工程款”问题。一是由县审计局重点对6个单位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结算工程款问题进行审计,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依据审计认定的金额与施工单位重新结算工程款。二是由县财政局集中对全县2013年以来所有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动态监督,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行为。
    21.关于“工作推进不力,引发干部群众不满”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县城推进集中供热过程中,政府与项目单位未签正式协议,没有退出约束机制,企业终止投资时措手不及,财政投入一年半未见效果的问题。一是县政府向北车中铁装备公司发函,明确提出了与北车终止原签订的《尚义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合作框架协议》,并双方委托评估公司对北车中铁装备公司投入资产进行了评估,启动资产转让程序。二是把集中供暖作为民生大事来推进,通过公开招标,重新授权实施尚义县主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实现县城集中供热全覆盖,保障居民取暖需求。三是健全完善了《中共尚义县委工作规则》和《尚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尚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了集体决策程序和项目准入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关于“工作纪律松弛”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值班期间个别单位无人在岗和单位带班领导不在岗”问题。一是县委要求各单位对他们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上述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五)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86件,协调相关部门处置35件,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线索51件,已处理48件(结案19件,移交检察院问题线索2件6人,正在初核3件,正在审理1件,了结23件),暂存3件,党政纪律处分36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组织处理7人。
    三、下一步打算
    尚义县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持之以恒抓深化、建章立制促长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夯实党委、党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求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良性互动,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支持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二是坚持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快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势头蔓延。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务管理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努力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巩固已有专项治理成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公款吃喝、借机收取礼金、滥发津贴补贴、“庸散懒”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拳出击、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毫不放松地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格落实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根源,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未涉及的问题,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风险排查,及时完善防控措施,研究治本之策,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更科学、管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
    今后,将继续坚持从严从实,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扩大从严治党的工作成效。
    以上巡视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3-432230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6750;电子邮箱:syxwb4322376@126.com。
    中共尚义县委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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