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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源头防治“微腐败”
来源:张家口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7-05-19 09:52:05  点击数:

 

召开会议讨论审核。对村内集体事务、公益事业、重大事项等,需要动用集体资金2000元以下的,先由村民理财小组长与村党支部支委会商议提出,并召开村民代表与党员会议讨论通过,公示并上报村“两委”审核;2000元或2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半数以上与会人员同意,并及时公示用款情况。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格实行事前、事后公示制度。事前公示,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村级集体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等及时公示;事后公示,每次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后,及时组织人员清账,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加强财政审核把关。推行三级财务审核机制,由村委就款项用途、申报事项真实性、材料完备性进行初核后,包村工作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与现行政策是否相符进行复核,乡(镇)政府对各包村工作组提交的复审意见和材料进行终审后方可使用。强化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综合运用村民自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纪检小组监督、乡(镇)纪委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督方式,就村委审核程序、手续完备、村干部履职自律、村务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材料审核、乡镇政府执行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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