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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四坚持四注重”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15 08:11:02  点击数:

 

宣化区监委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新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凸显纪律特色,做到“四坚持、四注重”,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截止目前,共审理案件68件,全部实现“零申诉”。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依纪依法。以事实为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履行程序,求真务实。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案件审理工作新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案件,保证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切实把好“四关”:审核证据关、审理谈话关、补充完善关、报批准备关,有序完成党纪政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坚持统一管理,注重案卷规范。针对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案卷材料不规范、文书格式不一致等情况,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牵头做好案件材料规范化工作,专门定制发放各类文书样本,强化文书统一。针对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案件档案装订不规范、容易发生遗失等情况,要求基层纪检组织自办案件在结案后按年度将案卷整理好后移交至区纪委监委统一保管,并办好移交手续。
坚持着眼大局,注重案件实效。坚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新形式、新要求,追求案件处理的最佳综合效果,真正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及时与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沟通协调,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情况,与受处分人谈心,确保查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
坚持后续追踪,注重纪法权威。审理完结后,通过案件跟踪回访,检查处分执行情况和涉案款物的追缴情况。主动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每一个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到位。在处分决定下达后,不仅及时对涉及职务调整、工资变动的案件进行监督检查,还定期开展全区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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