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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出台“八条禁令”强化自身建设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23 16:49:05  点击数:

 

    “严禁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行;严禁以案谋私,违规或越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参加可能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活动;严禁在工作日、办案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在公众场所酗酒……”随着《怀来县纪委、怀来县监察委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制度的印发,怀来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立起了新的标杆。
  “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队伍壮大了,更需要强化自我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怀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桂忠说。
“八条禁令”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列出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8项禁止性规定,以制度树规矩、明底线。为达到时刻提醒警示的目的,将“八条禁令”制作成统一警示牌,悬挂在每间办公室,让“八条禁令”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今年以来,该县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陆续出台了常委会议事规则、机关请销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八条禁令等13项制度,同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查摆问题,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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