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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明责、述责、督责、查责”强化责任担当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25 17:35:11  点击数:

 

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怀来县纪委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明责、述责、督责、查责”,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
明责,实行签字背书制。县委书记分别与县政府、人大、政协党组书记,50个基层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主体责任状;县纪委书记与17个乡镇纪委书记签订监督责任状,严格执行年初明责承诺,年中督导检查,年底考核问责。
述责,坚持述纪述廉述风制。全县17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报告守纪廉政、作风建设情况,通过述责述廉,完善述责工作机制,深化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切实增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督责,健全主体责任督导制。将全县划分为六个区片,县纪委常委实行包片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存在问题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听取专题汇报、开展谈话提醒,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常态化。
查责,实行常态化检查制。通过开展专项巡察、“一案双查”,查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和现象,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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