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蔚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责任,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截止目前,共运用“四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5人次,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早抓小,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完善谈话机制,加强教育提醒,对发现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让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至7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0人次,占比44.2%。
动辄则咎,着力用准第二种形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中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把握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执行主体、执行条件和执行程序以及惩戒方式,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区别对待,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毛病”。1至7月份,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01人次,占比52.2%。
严守底线,严肃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贪污挤占扶贫资金、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严重违纪行为,严格采取党纪重处分,做到力度不减、节凑不变、尺度不松,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1至7月份,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共处置14人次,占比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