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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为1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18 09:45:32  点击数:

“感谢党组织为我澄清事实真相,挽回负面影响,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工作,回报党组织的信任和关怀。”接过涿鹿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送来的《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的通报》,信访举报被反映人程某激动地说。这是近日涿鹿县纪委监委“面对面”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场景。

近年来,涿鹿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积极保护和支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为人先的党员干部,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和社会进行通报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有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创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激励他们新时代新作为,有效维护了良好的政治生态。2018年,该县共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信访问题,他们中既有在征地开发工作中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的乡镇干部,也有秉公办事、依法行政的科局负责人,还有的严格执纪受到诬陷的纪检干部和执法人员。

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纪检监察机关既是监督执纪机关,也是“党员干部之家”,要坚严管和厚爱并重,理直气壮大地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好干部撑腰、壮胆、鼓劲”。为让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去除顾虑,排除干扰一心一意干事创业,该县建立双查机制。如发现不实举报,在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的同时,对举报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对因为不明真相或对事情了解不够准确而举报的,给他们讲清政策法纪,进行解释教育;对于别有用心,恶意举报、打击报复别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让恶意举报的人付出代价。

涿鹿县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积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为好干部吹响“奋进号”。先后制定出台《涿鹿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涿鹿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涿鹿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对在落实从严治党中敢抓敢管、在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勇于担当、在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采取表彰、晋升、重用、提拔等予以激励。同时在全县大力树立宣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政的先进典型,让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成为新时代的娇子,人人敬重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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