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涿鹿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监察法》相关规定,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不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实现案件数量、质量、效率同步提升。
强化培训注重“学”。针对不同业务,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轮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学习培训。县纪委监委机关开设“每周讲堂”,采取集体学习形式,由相关部室负责人领学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并随时进行日常业务指导。不定期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或参加县纪委监委重大自办案件,切实提高实战能力。今年以来,已组织综合业务培训3期270人次,举办“每周讲堂”28次,轮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34人次。
加强监管注重“全”。选调2名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案件管理工作。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对每一起案件,均从举报受理到线索初核、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从处分批准到处分决定拟定、从处分决定送达到立卷归档顺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内容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每起案件都达到正面能认定、反面推不倒,现在能认定,过后推不倒,经得起推敲和检验。今年1至9月,全县共新立案222件,结案389件(含上年度转结171件),处分373人,诫勉谈话15人,组织处理1人,均依纪依规依法办案,实现案件办理“零事故”。
提前介入注重“商”。 为缩短案件审查时限,提高审理效率,保障审理质量,县纪委监委对重大疑难复杂或急需快查快结的突发问题,实行审理提前介入。案件提前介入经领导批准后,由案件审理室指定具体人员负责审理,审理人员不参与案件审查调查,重点做好程序把关、掌握案情、审阅案卷及定性分析等四项工作,通过与办案人员的进一步沟通协商,对于违纪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涉案款物处置等有理有据提出倾向性意见。
压实责任注重“严”。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负责审查调查质量工作,建立严格有效的保障制度。将上级领导机关批示督办的,可能给予重处分的,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尤其是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列为重点,指定班子成员全程督促指导,做到一线指挥、一线审查、一线督办、一抓到底,切实达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目标。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领导直接督办重要问题线索33件,全部按期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