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纪委监委为发挥查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治本作用,坚持严肃查办,严格审理。审理案件严把关键证据、调查完结、主审人员、审理小组和常委会议等“五关”,确保案件质量。
关键证据的预审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涉及案件定性、量纪等方面的关键证据,由办案人员与审理人员一起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确保关键证据无漏洞,无瑕疵。
调查完结的预审关。案件正式移交审理前,审理人员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方签字认可移送。
主审人员的初审关。案卷材料移送审理后,明确该案件的主审人,由主审人员审阅整个案卷,对调查组对该案件的定性、量纪予以分析,然后提出定性、量纪的初步意见,形成审理报告初稿,提请审理小组讨论。
审理小组的审议关。审理小组在听取主审人员汇报的基础上,从违纪行为构成的四个要件分析案件定性该性质是否成立,量纪是否符合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的条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完善审理报告,提请纪委常委会审定。
常委会议的审核关。将案件的审理等情况综合、全面的向纪委常委会汇报,最终集体审核把关作出决定。在集体审议无疑问的前提下,人人发言提出处理意见,审理人员根据会议最终决定下达对违纪人员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