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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媒刊文】阳原:签订责任状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14 15:15:12  点击数:

     阳原县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细化责任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明确党委20项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10项责任、纪委18项监督责任和纪委主要负责人10项责任。对照责任内容签订“两状”,即县委书记与27个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纪委书记与14个乡镇纪委、3个垂直管理部门纪检监察组签订监督责任责任状,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相应的落实“两个责任”方案,把反腐倡廉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人,构建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对照责任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紧盯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成立专门检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部门单位在重点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防“两个责任”缺失和落实不到位。抓住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一把手进行反馈,研究产生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能及时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拉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时整改。同时进行跟踪问效,对完成整改的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修订完善《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各项任务分值进行细化,实行分类硬考核,对14个乡镇、71个县直单位和8个党委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以强有力震慑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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