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化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着眼“四个延伸”,强力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截至10月底,共结案1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23人,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实现“零发生”。
该区坚持将办案安全由涉案人员安全向办案人员自身安全延伸,在防止涉案人员发生意外的同时,切实防范办案人员受到侵害;由案中防范向案前预防延伸,制定《审查调查风险评估及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与办案计划方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由承办案件室向涉案对象所在单位延伸,强化接送手续,确保安全责任交接到位;由“重处置轻预防”向“处置与预防并重”延伸,与就近的区医院、南大街派出所、区消防支队签订紧急救援书面协定,确保紧急情况突发时急救、警务、消防人员及车辆5分钟内抵达谈话现场,并常态化开展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确保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该区着力规范办案场所建设,先后投入100余万元资金对原县政府招待所一楼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建成拥有28间工作用房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规范达标”的办案场所。其中,投资20万元建成高标准谈话室6间,投资30万元建立高科技信息操控平台,形成谈话录制系统、安保监控系统全覆盖。
此外,该区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办案人员经常性学习办案安全常识、办案安全纪律及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原则理念。
该区注重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先后制定出台《办案点使用及管理工作流程》《审查调查谈话安全守则“三十条”(试行)》《“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办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强化办案安全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办案人员“一岗双责”制度,签订《依纪依法依规安全廉洁办案责任书》,承诺既负责办案、又负责安全,做到任何细节、任何环节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