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立足“监督的监督”定位,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1+N” 联乡(镇)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坚持对标看齐,强化责任担当。市纪委监委联县(区)监督工作启动以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区纪委监委包联乡(镇)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区纪委监委“1+N”联乡(镇)督导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责,并要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上来。制定“1+N”联乡(镇)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检查重点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分时段拉出计划,有侧重循序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联乡(镇)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和每月专报机制,区纪委班子成员带队,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聚焦市纪委监委确定的“1+N”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四风”和作风纪律建设贯彻落实情况,乡镇纪委书记和扶贫领域监督哨履职情况,农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以及涉农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深入包联乡(镇)开展常态化、随机性、多轮次明察暗访,每月每单位至少明察暗访1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分类处置,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并加强跟踪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督促包联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同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综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实行“一案双查”,并将责任追究情况与包联单位和干部年终业绩评定、绩效工资挂钩兑现,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打通阻碍工作落实的“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