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尚义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捆绑联动”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该县纪委监委在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加强与乡镇纪委的沟通联系,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动协助乡镇纪委办案,经常进行沟通了解、指导,推动办案工作的运行。
为强化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责任意识,把乡镇纪委的办案目标与乡镇党委政府捆绑在一起,其目标完成情况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同时,在坚持各负其责原则基础上,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可以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进行双统筹,即:对重点案件统筹安排,可以根据案件性质、大小等有关情况,从推进案件检查工作开展和突破重大典型案件的需要出发,在必要时提出直接领办或交叉办案或联合办案的意见和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统筹使用,可以根据重大案件需要,直接调配乡镇办案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备案。在直接领办、交叉办案或联合办案中,办案主体仍然是乡镇纪委,必须坚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