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不断强化举措,坚决把牢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工作关口,严防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营造全县上下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严字当先,规范审核流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廉政审查对象范围,制作《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函》,由办公室归口受理和牵头办理廉政审查事项,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进行联合“会诊”,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审查对象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审查意见,经梳理汇总、主管领导把关后,提出具体回复意见。同时,建立并完善廉政审查工作台账,规范相关档案资料管理,明确专人专管,做到审查批次、单位、人数、结果一目了然。
全面细致,分解审核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审查对象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方面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对是否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是否有涉嫌违纪违法审查问题被立案调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处分情况、是否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准确把握审查对象的廉政状况,确保廉政审查全方面、无死角,审查结果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客观公正,注重审核结果。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准音”,坚持直面问题,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分类处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排除廉洁上有“硬伤”的干部,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去年全年,对拟提拔或重用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审查16人次,评先评优审查117个单位、745人次,其中29名党员干部未通过党风廉政审查关,被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