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近日,蔚县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一书两状”,该县县委书记与县委班子成员,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和责任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与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责任状。
蔚县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定了“一书两状”。《县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从13方面明确了县委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状》从12方面细化责任范围和内容,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责任状》从14方面细化了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全面从治党监督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监督责任的全面到位撬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签订“一书两状”,明晰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的责任内容,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格局。“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展现出强烈的政治意识、党性观念和责任担当。”该县党风正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到,对于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及做好当前及今后的党风廉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