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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29 09:38:42  点击数:

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7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政法委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提升标准,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政法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委机关的一次“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坚决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落实。

  (一)迅速安排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机关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从2019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20年1月下旬结束,集中开展整改工作,并聚焦反馈的7个方面23项问题,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存在根源和原因,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进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孟庆荣任组长,驻委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禹为副组长,各分管副书记、政治部主任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组织分管科室相关人员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压力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政法委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对照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坚决做到不走样、不敷衍、不反弹,经过2个多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3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1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目标等方面有时还跟不上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分析问题的站位不够高、研究问题的视野不够宽,对政法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和冬奥会筹办等重大问题还缺少深度思考和精准把握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定期采取集体分组讨论、科室内部研究、每周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等内容,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各类学习活动20余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引导全体干部站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形势,对上级新部署新要求进行了细化分解,对工作流程进行简化再造,特别是对涉多个科室的重大问题、交叉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会商,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2.关于在扫黑除恶惩腐打专项斗争中,发挥其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督办等作用不够充分,推进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2018年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评价工作中排名靠后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领导干部带头抓,“四级书记”直接上手抓,推动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落实直接责任,各成员单位落实具体责任。先后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推进会、调度会、案件会商等专题会议70余次,总结分析、深入研判、解决问题。二是坚持督导调度常态化。市扫黑办每周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县区党政领导通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持续发力,对公检法战果实行周调度、月排队。三是坚持统筹推进齐发力。开展了新一轮线索摸排行动,全市246个派出所线索全部实现清零;市县两级建立健全了涉黑恶案件会商机制,对所有涉黑恶案件组织200余次会商,提级会商研判30余次;坚持“一案三查”,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成立了线索研判组,深化“六看”研判法,对涉黑涉恶团伙案提前介入、实时跟进。四是加强整治净环境。深入开展土地项目、交通运输、民间借贷等突出行业领域整治,打掉突出行业领域涉恶团伙40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5人,破获各类案件312起。10个成员单位分别明确行业监管和整治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进一步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常态化监管落到实处,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19年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评价工作中排名实现了进位提升。

  (二)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理解还不够透彻,思想建设和政策理论水平还需不断提升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丰富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色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必学内容,集中印发理论学习辅导资料,切实做到人手一册。二是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专题研修班2次,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深入研究,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三是提升学习效果。坚持以考促学,针对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开展2次理论测试活动,检验学习成效,巩固学习成果,不断提升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和水平。

  4.关于存在的集体学习多、个人自学少,学习偏重痕迹化两学一做等主题学习教育仍停留在表面,完成规定动作,开展相互讨论少,联系实际不够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适度把握集中学习频次,加强个人自学督导检查工作,采取查阅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座谈发言等形式定期检查个人自学情况,督促个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坚持“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结合政法实际工作交流新思路、新想法,在抓好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5.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大。尤其是在管理意识形态阵地方面对机关干部思想倾向和态度了解不够全面,调研不够深入,掌控不够精准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到县区、政法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掌握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现状和突出问题,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把好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二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深入了解机关干部思想倾向和态度,及时纠正意识形态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引导机关干部在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主流意识形态受到攻击时,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

  6.关于对加强新时期政法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重视程度还不够、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对政法干警的学习培训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接受专业化、系统化学习培训程度较低,基层实践锻炼经验欠缺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把加强新时期政法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作为抓好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压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领导直接责任,带头增强学习新时期政法业务理论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邀请专家教授围绕依法治国、基层治理、执法办案等政法专业理论知识,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开展中短期专题集中培训,全面系统讲解政法业务理论知识,整改期间组织培训活动5次。三是建立干部基层实践锻炼机制,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安排到基层一线进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委机关干部的基层经验和实践能力。

  7.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重大决策部署和网信工作安排,与部门工作特点联系不够紧密,缺乏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措施”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重大决策部署和网信工作安排。二是研究制定符合政法工作特点的意识形态工作专件,对做好“三同步”、舆情监控分析和网评队伍建设等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三是与市网信办建立舆情应对联席机制,配合做好全市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应对处置工作,为全市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主动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选人用人工作还有惯性思维,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缺乏深入思考,特别是在干部考察环节仅仅局限常规内容的考察,没有因岗位和职责不同,科学合理、因人而异去设置考察内容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创新性,严格落实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市委有关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规定,细化完善了干部考察内容,特别是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因人而异。

  9.关于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完善。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对班子考核量化多,对干部考核量化少,在考核的精准性、科学性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考核结果运用还不够充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方面激励的办法较少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在考核激励方面,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内容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建立了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干部考核规范,切实做到干部考核精准化、科学化。二是在扫黑除恶方面,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了《2019年度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印发了《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方案》。向社会公布了《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三是在综治维稳方面,进一步加强评优评先工作,对在重大安保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表扬通报,加大日常工作奖惩力度。四是在平安建设方面,专门召开会议对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2019年县区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市直部门(单位)平安建设考评方案》。通过部门评分、政法委汇总的方式,对县区及部门(单位)进行了平安建设年度考评。

  10.关于党建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党员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剖析材料缺乏深度,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部分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不多,没有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党支部手册》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简单化,存在临时补记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部分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力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三是创新组织生活会内容和形式,对每次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手册》使用管理工作,各党支部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工作,详细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实事求是、原原本本做好记录,机关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支部手册》进行审查。

  11.关于干部人事工作还不严谨。对干部的考察、了解不够全面深入细致,对个别调入人员、提职人员的档案审核不严格。6名抽调人员未严格执行《张家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对委机关全体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对入档资料进行了整理核实,对发现的资料缺失等问题及时提醒干部本人补齐。二是进一步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对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借调工作人员程序,健全了抽调人员手续,并做好备案备查。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精神,邀请组织人事部门对负责组织、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执行纪律还不够严格。有的干部纪律意识和执行纪律的主动性不强,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时消极应付,存在落实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等现象,缺少用心用力、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缺少雷厉风行、笃行务实的工作作风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纠正“四风”新表现,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增强委机关全体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在委机关深入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的通知》,明确由机关党总支、政治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抽查干部在岗在位和工作落实情况,对执行纪律不严、工作消极应付、标准不高、效率较低、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对影响恶劣的提出问责建议。三是提升工作标准、效能制定印发了《市委政法委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行为规范》,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切实以担当实干、勇于争先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精致、精细。

  13.关于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对领导干部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八小时以外监督、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渠道,事前监督比较薄弱,对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了解掌握不够及时全面。迟到早退、庸懒散、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委机关全体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层层压实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责任,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同时,发挥好党总支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多管齐下开展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实行严格监管,及时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是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工作,对迟到早退、慵懒散、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14.关于财务管理还不够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人员把关不严,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完整性监督、审核不严。一是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封口处未加盖印章。原始凭证装订未留查阅活口。二是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入账。个人借款10000元,记账凭证未附领导审批单和借条;大额调账摘要未注明,也未附说明。三是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不严。慰问帮扶贫困户支出66500元未附领取人签字名单;支付综治中心房租227700元未附租房合同;差旅费报销审批单无出差事由;会议费支出262533元未附参会人员签字名单。四是对不合规的票据未拒收;使用收据不合规,未使用财政专用收据,用白条入账;出现多辆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过路过桥费票据。五是收据保管人变更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清点手续,收据缺失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会计凭证装订。按照凭证装订整齐、美观、牢固的要求,对机关近年来会计凭证重新进行了装订,明确凭证封面、种类、日期、编号等标识,封口处加盖了印章,留好了查阅活口,使每一本票据做到装订规范完整。二是完善记账凭证。对机关近年来过往账目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审核原始凭证入账问题,切实做到该入账的全部入账、该补充的补充齐全。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其中:针对“个人借款1万元问题”。已将领导审批单和借条重新入账;针对“大额调账摘要未注明,也未附说明”问题。已对近年来机关涉及的大额调账进行了梳理,针对核实的2017年6月29日第10号记账凭证中,财政下拨的200万元政法网信息化保障资金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误列入政法经费体制改革保障金细目问题,于2017年11月30号第16号记账凭证中已作出正确调整,并补充列账调整说明。针对“慰问帮扶贫困户支出6.65万元未附领取人签字名单”问题。已将察汗囫囵村委会出具的“慰问品接收证明”补充到账目附加凭证中。针对“支付综治中心房租2.28万元未附租房合同”问题。核实后,该笔资金实际应为22.77万元,已将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补充到账目附加凭证中。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批单无出差事由问题。逐项审核了机关账目,对差旅费报销审批单无出差事由的情况,分别由当事人注明了出差事由;针对会议费支出2.63万元未附参会人员签字名单问题。经核实,该笔资金实际为26.2553万元,是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组,来张督导检查工作时产生的费用。该次督导检查历时15天,入住张家口国际大酒店,产生费用包括住宿费、会议费、用餐费等,共计26.2553万元(出具税票名称统一使用的是会议服务费)。其中,产生的会议费为工作组工作期间使用酒店会议室研究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等产生的费用,这些会议均没有要求参会人员签字,故“报销支出审批单”后未附参会人员签字名单。整改后,将“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组来张督导检查接待方案”补充到了账目附加凭证中。三是规范票据使用。组织对机关现用票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及时清理了1本不合规收据,到市财政局领取了1本新的财政专用收据,清查整改了1张已入账的不合规票据。针对出现多辆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过路桥费票据问题。已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涉及19个车牌号以及显示3位尾数的12个车牌号的过路桥费票据。办公室就相关情况作出了“关于机关账目出现多辆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过路桥费票据的情况说明”,并修改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报销行为。针对收据保管人变更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清点手续,收据缺失的问题。经核实情况为:我单位李秀明同志从2017年11月接替王建新同志,担任机关财务出纳工作,2019年4月闫炜同志接替李秀明同志财务出纳工作。工作期间,产生了机关陈鹏同志归还借款、两次车辆报废、李建鹏同志退还多发的工资款等4次财务流转事宜。当时,为了证明收到相关款项,单位李秀明、闫炜同志分别给有关付款方出据了收据。关于收据缺失问题,经与机关会计张树勋和财务出纳王建新、李秀明同志证实,因我单位本身没有收款业务,所以一直未从财政局领取正规的收据票。之所以出现收据缺失问题,实际为李秀明同志当时为了应对机关临时产生的回款业务,从财务室找到多年留存的不明来源的半本收据。因该收据并非财政正规收据,所以在财务管理上不是很严格,出现了收据保管人变更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清点手续、收据缺失的情况。

  15.关于经费支出还不够规范。一是大额提现20万元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其中现金支付见义勇为困难人员11万元,剩余9万元现金存入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账户,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二是挪用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支付下乡扶贫人员补助金24000元。三是护路专项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大额提现、挪用、占用现象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现金管理。明确今后必须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一律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付款。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剩余9万元现金存入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账户”问题,已由当事人结合当时情形作出具体说明,并由机关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相关资料已补充到账目附加凭证中。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财务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对市财政安排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挪用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支付下乡扶贫人员补助金2.4万元”问题,已由当事人结合当时情形作出具体说明。相关资料已补充到账目附加凭证中。三是进一步加强护路专项资金管理。对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护路专项经费,从2017年起列入市委政法委账户统一管理。2016年之前护路经费由省护路办拨付,市护路办单独核算、管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护路专项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大额提现、挪用、占用现象”的问题,于2019年9月聘请张家口张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账目进行了全面审计,共核查出10个方面问题,并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四是进一步严格机关财务运行管理。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对现有《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办法》等涉及财务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切实用制度来规范机关财务行为,确保账务收支规范运行。

  16.关于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缺少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手段,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重大事项全程监督。对照《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监督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纪检组长积极参加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深入了解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雪亮工程”及办公用房改造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全程跟进监督,做到廉政风险切实可控。建立完善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廉政档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风廉洁意见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严格把关。二是紧盯四风常态监督。对委机关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中秋、国庆前夕,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一封信”,就执行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宣传和提醒。在元旦、春节前夕,印发了廉洁过好“两节”提醒函。针对日常监督、相互检查、专项审计检查出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三是警示教育强化提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集体谈话会及专题分析会,及时通报中央纪委、省纪委发布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等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引为镜鉴,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讲话摘编》,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

  18.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还没有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针对性不强,结合政法工作特点和实际的教育偏少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既安排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容,又要增加切合政法工作实际的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自学制度,确保党员干部教育无死角、全覆盖,增强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

  19.关于对发现的问题后续跟踪整改、责任追究还不到位,对受到严重警告纪律处分人员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认真研究上级政策,落实上级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增强监督效果,实现上级要求与实际效果相统一。全面清理已下发文件,查漏补缺,提高监督执纪标准清晰度。强化对发现的问题后续跟踪问效,按照程序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出现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员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问题,向市委政法委机关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其整改落实。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0.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强。一是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问题。二是存在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纪检组长期只有两人在岗,综合监督两个单位,工作力量明显不足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沟通协调,找准工作定位,完善派驻监督机制,一体推进更深、更高水平的“三转”。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破解监督难题。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逐级明责,把负责、守责、尽责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岗位上。对班子成员的责任目标进行量化,推动“一岗双责”落实。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同步进行风险评估、跟踪问效。制定了《关于发挥驻在部门纪检委员作用,提高综合监督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发挥所驻部门党组织和纪检委员一线监督作用,提高综合监督质量,加强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监督全覆盖。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积极推动权力公开运行,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完成了对驻在部门1名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和1名科级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工作。二是对入驻市委政法委机关所制定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梳理,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改。重新制定重要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切实加大重点监督力度。按照《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中纪办发〔2019〕10号)要求,定期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建设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切实做到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市纪委监委调配祁舸同志担任副组长,李久德同志于7月底从省纪委帮忙结束,8月开始到岗上班,祁舸同志于11月份休产假结束,已到岗上班。截至目前,纪检监察组实际在岗人员4名。

  2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落实责任还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有待加强。二是管党治党意识还不强,创新性工作方法少,推动落实力度不大,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存在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听取汇报多,研究问题少的现象。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查找防范廉政风险点认识不足,在一些中层干部中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领导班子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缺乏主动性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再明确、再细化、再分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全委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到位,把贯彻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三是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长及科室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与媒体监督,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2.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观上认为政法机关是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机构,不承担具体执法司法业务,工作上不会出现大问题,有时出现思想松懈的现象,对时刻保持从严治党、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做得还不够。在受理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和信访案件上,多以批示指示为主,后期跟踪督办不够。对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指导推动政法部门提前介入、主动预防还不够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组织开展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教育政法干部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加大违法违纪和信访案件办理力度,采取催办、现场督办或约谈等措施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各级批办件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线索彻查到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紧盯政法系统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主动预防,有力确保政法系统在扶贫攻坚中不出问题、不掉链子,高质高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23.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9月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市委政法委移交了关于反映市护路办的相关问题,政法委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只是核实了部分问题,而对护路办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聘请张家口张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市护路办2016年以前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对刘树林用护路专项资金报销个人赴大连旅游费用问题,已责令刘树林同志全部退还。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从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施策、深度治理。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以身作刚,率先垂范,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打赢巡察整改攻坚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二)坚持破立并举,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对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深刻反思,既整改面上的问题,又根治“原发病灶”。同时,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委机关政法队伍建设相结合,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开展。

  (三)深化成果运用,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于推动委机关工作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巩固放大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加快推动政法工作强大动力。

   

  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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