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在具体案件中怎么选择适用?在什么情形下两者适用?”近日,在康保县纪委监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工作中遇到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今年以来,康保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找准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通过“点穴式”培训,达到补短板、强弱项的目的。
该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问题出发安排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精准性。针对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开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学习,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工作能力。针对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方面,选取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开展案件审理、办案技巧等方面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水平。同时,授课人员通过实战讲解和案例剖析,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研讨,及时解决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堵点。
“通过‘点穴式’培训,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激励干部在比学赶超中补齐短板,切实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颖莉 苏海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