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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谋私 不思悔改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07 10:45:42  点击数:

  2014年9月,张家口市纪委对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张淑芬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张淑芬9月11日被市纪委“双规”,9月29日被张家口市检察院逮捕。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张淑芬,女,汉族,河北阳原县人,1965年6月出生,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至1999年9月历任阳原县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局长;1999年9月至2002年2月任阳原县妇联主席;2002年2月至2007年4月历任阳原县东堡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2007年4月至2010年4月任阳原县东堡乡党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阳原县人民医院院长;2012年12月任张家口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副处)。

  二、基本案情

  张淑芬在阳原县东堡乡及县人民医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或结算欠款之机,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受贿事实清楚、数额巨大。

  (一)医院信息化建设中接受贿赂。2012年,在阳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两期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违规操作,帮助张家口利通网络公司中标(中标价格175.89万),张淑芬受贿2万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中接受贿赂。2010年4月,张淑芬任阳原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让包工头高富为其盖一幢三层楼街面房,并以300万元卖给了高富。随后在阳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将工程直接交由包工头高富建设(项目投资409万元)。在阳原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将工程直接交由阳原四建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受贿10万元。

  (三)药品采购中收受贿赂。2010年至2012年,张淑芬担任阳原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共收受贿赂16万元。其中:2010年收受阳原药商李沛丰贿赂1万元,2010年至2012年收受石家庄药商闫顺发贿赂3万元,2011年至2012年收受药商王志刚贿赂9万元,2012年收受药商杨虎贿赂2万元; 2012年,收受药商李凯贿赂1万元。

  (四)违规办理征地补偿事宜。2007年,张淑芬任阳原县东堡乡党委书记期间,收受阳原乾元能源公司总经理李晓强贿赂2万元,并违反财经纪律,让该公司将煤台扩建占地补偿款90万元打到其个人帐户上。

  三、受处分情况

  张淑芬行为已构成受贿,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5条之规定,经张家口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市委常委会2014年11月18日批准,给予张淑芬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四、教训剖析

  (一)信念动摇是张淑芬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张淑芬从一名普通的护士成长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可以说,她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也曾经有过勤奋上进、努力工作的昨天,本应该认真尽职、善始善终走美好人生,然而随着权力越来越大,私心也越来越大,忘记了党纪国法,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接受或变相接受贿赂,心安理得,毫无顾忌。张淑芬受贿案留给我们的教训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是她背弃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腐败堕落。张淑芬在任乡党委书记、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自律观念淡化,守不住根本,抗不住金钱的诱惑,防线彻底松懈,行为开始失控,以致逐步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成为腐败分子,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毁掉了自己的前程和幸福。张淑芬违法犯罪从反面说明,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才能经受住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考验。

  (二)目无法纪是张淑芬收受贿赂的思想基础。早在2007年,张淑芬任阳原县东堡乡党委书记期间,阳原乾元能源公司办理征地事宜,涉及农民土地补偿的问题,将90万元打到张淑芬个人帐户上,张淑芬提取现金后,只将51万交给乡会计,其余以发票相抵或放入乡小金库。2013年,张淑芬对举报其受贿问题有所察觉,却没有主动向组织交待,而是将个人帐户上的钱除留其和丈夫的工作外,其余全部取出或转了出去。2014年1月,张淑芬得知市纪委对其在阳原县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问题线索进行摸排时,不是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而是四处打探消息,找关系想把问题摆平。2014年9月,办案人员将张淑芬带回办案点进行询问时,张淑芬首先对办案人员讲,你们也不组织调查,就把我带回来。调查期间,张淑芬先是什么也不说,在一些证据面前,不是说记不清,就是说丈夫赵根山办的,后来又要见办案人员,说自己交待的多了,看能不能定在5万元以下。张淑芬一直想掩盖自己的问题,对办案人员讲,你们询问的我都没有承认,我讲的你们都没有掌握。

  (三)监管缺失加速了张淑芬走向犯罪的深渊。目前,对“一把手”的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张淑芬曾在阳原县妇联、东堡乡、人民医院担任“一把手”共十年八个月,违法犯罪固然有她自身的原因,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还不够有力,对权力运行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督。张淑芬到阳原县人民医院担任“一把手”后,工程项目、药品采购都是自己说了算,其他班子成员根本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张淑芬受贿案再一次警示我们,必须健全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经得起各方面的诱惑,时刻警惕权力异化,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受住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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